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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1
今天,我们五年级的学生做了一个关于交通安全的讲座。主旨发言人是陈晖叔叔,学校的特邀嘉宾和校外辅导员。
陈晖叔叔的讲座内容丰富,其中一些像树根一样深深扎根在我的脑海中。令人惊讶的是,在炎热的夏天,父母不能把孩子一个人留在车里。在车上,温度会迅速上升,从中暑到窒息不等。可能有些人觉得只要车里开着空调,不好吗?其实车内的空调是可以降温的,但是空调启动时会产生二氧化碳。时间越长,车内聚集的气体越多,不是安全堡垒,而是致命杀手,后果会很严重。我觉得炎炎夏日父母一定不能为了方便把孩子一个人留在空调车里,一定要远离静止的危险。
还有一点,未成年的孩子一定不能坐副驾驶的位置。因为如果一个人突然刹车,一个婴儿的冲击力相当于三个成年人的冲击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危险。有人认为,只要孩子坐在后座,系上安全带就不会有危险。其实是不对的。如果孩子小于1.4米,必须使用加高垫和椅子。安全带必须从肩部中间穿过,安全带要穿过大腿根部而不是孩子的腹部,以免勒住孩子的腹部。不用的`话,一个急刹车,引起轻度到重度咳嗽或昏厥;甚至心脏,甚至死亡。如果你的安全带系得太紧,要小心。突然刹车,安全带可能会到达颈部,甚至切断颈动脉,造成致命的危险.
陈晖叔叔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一些看似平常我们容易忽视的东西,竟是这样潜伏着危险。我明白了,以后生活中一定要仔细观察,小心防范,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永不忘。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2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务必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就应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此刻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我以前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先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样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样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留意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齐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但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此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我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此刻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仅自我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礼貌守法的好少年吧!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3
教学目标:
1、懂得溺水相关知识,感悟生命的可贵。
2、培养学生养成遵守防溺水安全的习惯,掌握溺水救护方法。
教学重点:溺水安全自救与预防措施。
教学难点:溺水安全自救方法指导。
教学准备:收集溺水的文字、图片资料,并制作多媒体课件、视频。
教学形式:多媒体教学
教学过程:
一、激情引入
1、多媒体出示学生溺水死亡的照片。
2、播放学生溺水死亡的案例。(视频)
20xx年6月22日云南省个旧市红旗小学5名上学的学生(均系男生)于22日分别于早上和中午外出玩耍未归家,家人找寻至晚上,在杨家田水库分别找到3名学生的衣服裤子和2名学生骑行的电动车,结果5名不慎溺水死亡。
师:同学们看了图片和新闻报道之后,你有什么感受呢?请同学谈谈自己的想法。
小结: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父母给“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每个人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时刻注意安全。
今天这节课我们来学习《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二、新课教学
(一)溺水原因
1、小组讨论溺水事件发生的原因,指名交流。
?多媒体】图片展示近六年全国0——14周岁儿童溺水死因构成图,(让学生明白)溺水在所有意外伤害死因中的比例在半数以上。图片展示20xx年6月22日云南省个旧市红旗小学5名上学的学生(均系男生)于22日分别于早上和中午外出玩耍未归家,家人找寻至晚上,在杨家田水库分别找到3名学生的衣服裤子和2名学生骑行的电动车,结果5名不慎溺水死亡。
每年暑假,医院急诊科都会遇到大量因遭遇溺水意外事故求救的.病例,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因现场急救措施不得力而错失抢救时机,令人痛心。
2、根据学生交流,老师小结,得出溺水原因。【出示多媒体】
(1)可能是在河道、水渠、池塘、水井、水池、水库中嬉水落水引起的;
(2)意外掉入水中,开放性水域无明显警告标志和隔离栏;
(3)不会游泳,游泳时间过长,疲劳过度,在水中突发病尤其是心脏病,盲目游入深水漩涡。
(4)在水中突感到胸闷、手脚抽筋等。
师:因此多学一些自救与互救的知识和技能,可以给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多一份保障。下面我们就来学习有关专家对溺水救助的指导。
(二)致死原因
?出示多媒体】据医学专家解释,溺水致死原因是气管内吸入大量水分阻碍呼吸,或因喉头强烈痉挛,引起呼吸道关闭、窒息死亡。
(三)如何自救
师:溺水导致死亡的进展迅速,全程不超过5—6分钟。因而发生溺水后,争分夺秒地做好现场抢救对挽回溺水者的生命极为重要。同学们说说溺水事故发生后该我们如何自救呢?
学生讨论并交流思考后回答:
?出示多媒体】(1)对于手脚抽筋者,则可将手握拳头,然后用力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脚抽筋时可轻度跳动或甩腿,直到抽筋消除为止;
(2)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让大人来营救,同时拨打110。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参加抢险营救等危险性活动。
(3)若是溺水者已昏迷,呼吸很弱或停止呼吸,要进行人工呼吸。每分钟约做14—20次,开始时可稍慢,以后可适当加快。[模拟现场就护示意照片]学生演示救护方法。
三、总结
1、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每一天。希望这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同学们珍爱生命,感受生命价值,养成自觉遵守防溺水安全原则及其他安全防范原则,祝大家天天安全。
2、最后,送给同学们一首安全儿歌:
小朋友,要牢记,安全课,为己好;
听爸妈,听老师,不随意,不疏忽;
讲安全,守规则,危险处,不要去;
防事故,除隐患,讲和谐,保平安;
懂礼貌,爱学习,幸福家,你我他;
校园树,安全花,结硕果,献大家。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4
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镇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新安法从立法层面明确了镇街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中全会确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新法颁布三个多月来,各单位宣传活动精彩纷呈,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普法的过程任重道远,普法宣传须持续加力,要在公民心中树立起崇尚敬畏法律之心,建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秩序。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5
在学校安全学习中,听了讲座后,受益匪浅。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深刻认识到校园暴力的严重危害。真切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中央领导特别关注。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鲜活娇嫩的生命,还未绽放青春和美丽就这样消逝了。作为一名教育者,怎不为之动容本次培训及时而有必要,通过学习后,收获了不少,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是办好学校的前提条件,培训意义重大 不重视安全的校长是不称职的`校长,不安全的学校是不可能有好的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安全是办学的保障。作为一所学校的校长必须做到依法办学,用法律、法规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这次学习培训让我确实学到实实在在的东西。本次培训比较实在,时间灵活,校园安全责任重大,身上的担子重,深感培训是短暂的,但是校园安全是永恒的事业。
二、这次培训收效显著,必将指导我的学校管理的实际工作 1、提高了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
通过学习增强了我对作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列举的大量伤亡数据,我看到每年中生在校内外安全事故中死亡人数之多,每天几乎一个班的死亡,不得不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位教师敲响了警钟,在开办仪式上,发言人说到安全做不做不一样,做总比不做好,学习后,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全员参与、部门联动、各负其责。
2、校园安全要全面抓,抓细节和和落实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原则、方法和途径。任何事物都有规律可寻,只要我们把握了,就可以解决。
3、利用网路资源组织教职工全员学习,提高安全责任感
校园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新学期要利用教职工三项学习的时间安排安全学习内容,全体教职工都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篇6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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