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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的读后感500字篇1
我从来都不喜欢昆虫,因为昆虫大多长得丑陋,实在是很难令人喜欢。但是看完了《昆虫记》后,我便被这些可爱的生灵吸引住了。我喜欢吝啬鬼杨柳天牛;我喜欢伟大的父母小甲虫;我喜欢精明勇敢的塔蓝图拉毒蛛。在这个昆虫世界里,每一只昆虫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独特性,这大概就是作者眼里的昆虫世界。塔蓝图拉毒蛛是精明而英勇的,也会因为法布尔没有按时的喂食而逃走。塔蓝图拉毒蛛还很谨慎,如果对某件事情产生疑虑,那么他是不会轻举妄动的。之所以说它很英勇,是因为在两只毒蛛打斗时,塔蓝图拉毒蛛表现的异常凶猛,他们之间的厮杀非常惨烈,而且,失败者会成为胜利者的盘中之餐。
在《昆虫记》中曾介绍螳螂捕食的情景,这里的螳螂和毒蛛一样英勇,有锋利的武器,还懂得使用心理战术而那只原本天不怕地不怕的小蝗虫,面对螳螂也不由得害怕了。不论是螳螂还是蝗虫,没有哪个是令人讨厌的,在法布尔笔下每一个昆虫都有人的色彩,都有可爱的地方
因为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所以他对昆虫长时间的观察一直是严谨而细致的,但将昆虫的生活向人们展开,也绝不只需深入的观察,《昆虫记》之所以被称为昆虫的史诗除了观察还需要生动的语言。加入《昆虫记》的语言枯燥乏味,那么《昆虫记》也只能是一般的科学研究。所以生动的语言也是《昆虫记》里值得学习的地方。
洞的读后感500字篇2
?儒林外史》乃清代文人吴敬梓所作,以“讽刺”为主感,表现,反映了明清两代儒生的功名生活,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的心理观念的腐朽及科举,礼教和腐败事态。至今仍十分具有警世好处。
既然写读后感,就必写作者经历,以之结合,才可感而写。作者吴敬梓,一个厌恶世俗,愤度全伦的清代文人,身在官场的他,更是看透了不知多少沉浮,多少纠葛,也由此着作了《儒林外史》,此书以故事的形式,塑造鲜活人物,其故事人物的刻画代表了作者对封建事态的必须看法。鲁迅先生曾评价此书表述的委婉,犀利却直白,不失为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可见此书的成功。
读儒史,让我看到了古代封建王朝的顽固不化,吃人,害人。但更多的是让我思考此刻的中国。此刻的中国早不是如以前一般;此刻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高举列宁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本的国家;此刻的中国更是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而发奋,这令我们中华儿女感到无比骄傲。但在我们前进的路上,总还是有一些绊脚石,例如:_之风不减,法律体制尚未较为完善,诸多政府机构缺乏监察,环境恶化等等,都是我们需要耐心,细致,认真解决的问题。
“趁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尽己之力,为建设强大,民主,美丽的中国作出贡献。
重复的机构,剩余的机构只会浪费钱和造成腐败。
有人总是担心这样会不会造成社会动荡,事实上社会的稳定在于还政于民,基层稳定了,还有动荡么?
洞的读后感500字篇3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少年读史记》这本书,它作者根据司马迁的《史记》改编的,介绍了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2000多年的历史。
读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那一一幕幕精彩的画面:平民田单出奇制胜,助齐闵王复国;张良隐忍得到了天下奇书,足智多谋辅佐刘邦决胜;魏公子信陵君仗义盗兵符帮赵国……从书中,我体会到了古人的智慧。
以前我认为汉武帝是一位圣贤之君,读了《少年读史记》才明白汉武帝也有好大喜功,贪图奢华的另一面。他求壮观,像秦始皇一样建筑了茂林院,施工长达57年,几十万人背井离乡,汉武帝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求文治,把铁、盐、酒、都收入官府;求武功,不惜一切代价打匈奴。汉武帝求美色、求宝马、求长生,一生求了六件大事,自己的国库也被自己花费了二分之一,导致几十万老百姓无处可待,家破人亡。到了晚年,他也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颁布了“罪己诏”。从中,我感受到了最终汉武帝深深的忏悔,也体会到了哪怕再大的官,就算是君王,也要为自己犯的错承担责任。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千万等着我们擦拭。读史使人明智,读史,在精彩的历史故事中汲取智慧,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民族原汁原味的文化。
洞的读后感500字篇4
?平凡的世界》叙述了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交织在一起,全景式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最身有体会、最佩服的是孙少平。高中时代的孙少平求学之路相当的不容易!吃得差、少,穿着也不能像大多数学生那样基本满足保暖,更不用说体面了!在那个敏感而又脆弱的年纪里,孙少平以逃避众人一起吃饭的方式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强忍住现实生活带来的无奈,并在书海中寻找到自己快乐!他那自强不息、不畏生活的打压精神令我敬佩!我的家庭是中低下水平的,家里的经济压力也很大,远离家到县城读高中,在学校除了刚入学的第一个月,因不了解情况才吃了一月甲餐,后来都只敢吃乙餐,一吃便是整整三年…老实说,其实有时我很不愿过这么艰苦的生活,我希望可以满足我的胃口,吃些我想吃的,虽然那是很昂贵的菜,但我不能,我的理性遏制我做这样的事…有时候晚上饿得睡不着,我会很难过,我不愿过这样的生活…但现实是骨感的,我暂时不能改变我的生活状态…现在想想,相对于孙少平来说,我的情况已经好多了,而孙少平比我坚强多了,他比我更能吃苦,更能承受生活的打压!我希望,我也可以向孙少平一样,积极承担生活的重压,扼住生活的咽喉,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
洞的读后感500字篇5
我国有四大名著,曹雪芹的《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吴承思的《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有许多人物,各种各样。但主要人物就是唐僧、孙悟空、沙和尚还有猪八戒,师徒四人一路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孙悟空了,第一我喜欢他的七十二变,在和怪兽打斗的时候常常会变成小房子、小蚊子之类的东西,让怪兽防不胜防。每次遇难都是孙悟空想出办法,救出师傅师弟。这说明孙悟空很聪明,遇事多动脑筋。这和我们生活一样,打不过别人就要智取。
第二我佩服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和刀枪不入的身体,和怪兽打拼时,它们都被孙悟空打的落花流水,双眼直冒金星,可孙悟空却毫发无损。你看那个白骨精伪装得多像呀!猪八戒与唐僧都被骗了,只是孙悟空就是不上当。这也说明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么厉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好多这样的“白骨精”需要我们分辨清楚,我要是有一对就火眼金睛就好了,这样我就能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了。
第三我同情孙悟空,他特别能吃屈。因为每次都是师傅辨别不了是妖还是人,冤枉他,就会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头疼欲裂,痛得直撞墙。就是这样对了还要受紧箍咒的气,但孙悟空依然忍着痛,打败敌人,保护师傅。我觉得孙悟空受了这么多委屈,可师傅还是误会了孙悟空,没有理解孙悟空的好意。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孙悟空还是对师傅全心全意,宁可自己付出生命也要保护师傅。
我还喜欢孙悟空的大闹天宫时的英勇不屈,渴望自由,反抗压迫,大胆无畏,多让人喜爱啊!读了西游记,让我永久难忘,在我的记忆里也画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洞的读后感500字篇6
今天,我终于把最喜爱的书《宝葫芦的秘密》看完了!
?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一个能说会道的神奇宝贝——宝葫芦。从此,他想要什么,宝葫芦就能给他变出什么来,这让同学们羡慕不已。在一次数学考试中,王葆让宝葫芦使用魔法,不仅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转移到了自己的空白试卷上,就连试卷上的姓名也一起转移了过来,后来,当然被老师发现了,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们的嘲笑,从那以后,王葆下定决心要离开宝葫芦了……
看完后,我非常激动,原来宝葫芦这么神奇,要是我也能有这样的一个宝葫芦那该多好呀!爸爸妈妈每天都很忙,每天天蒙蒙亮,爸爸就要起来送我上学了,要是我有了宝葫芦,它就能送我上学了,这样,爸爸也能多睡一会了。节假日的时候,宝葫芦还能陪我玩游戏呢!但在学习上,我一定不会像王葆那样靠宝葫芦投机取巧,因为我知道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学到真的本领!
洞的读后感500字篇7
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是我至今看过的最好的书。作品写苦难,写到令人心酸;作品写亲情,写到令人感动;作品写友情,写得充满情意。葵花,是一个从城市里来的女孩。青铜,是一个乡下男孩,因为一场火灾发烧。痊愈后,本来说话流利的他,变成了一个哑巴。葵花唯一的亲人(她的爸爸)去世后,被村里最穷的人家——也就是青铜家,领养了。从此,七岁的小葵花又有了家,有了爸爸、妈妈、奶奶和哥哥(青铜)。青铜一家人把所有的心思、心血,都花在了葵花身上,葵花也没辜负他们,成绩名列前茅。可是,因为种种原因,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青铜常常望着芦苇塘,葵花城市的方向。
看着,看着,就会情不自禁地哭起来。为什么?因为感动。这篇小说是美的,但这也是悲伤的。内容,让人有点觉得不可思议,却又感觉不像一篇小说,像早已发生过的事:文中的奶奶,因为要给孙子、孙女做厚棉袄、厚棉裤去采远方棉花时生病,不幸去世了。这就是爱,奶奶对青铜和葵花的爱。文中的青铜,为了让妹妹晚上看清字,写作业,出去捉萤火虫做灯,那是大地最闪最亮的灯!
葵花调皮,青铜也调皮,他们是天真、可爱的。他们之间,是亲情,还是友情呢?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珍惜这份感情!友情像甜甜的蜜一样,交到第一个朋友,就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我有朋友啦!”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友情可能会越来越深,也可能慢慢淡去,然后回到从前——只是认识的人。亲情,亲人之间的情意。就是我爱和我有血缘关系的爸爸妈妈,他们也爱我,我们互相关心着对方,就这么简单的关系。可亲情不是说没就没的,父母,生我们、养我们的人,我们可要好好孝敬他们的!
洞的读后感500字篇8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旧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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