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同,我们可以保证双方在争议时有明确的处理程序,合同的拟定是为了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下面是就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混泥土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混泥土合同篇1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结算单价:见单价附表 (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许变动 )
沥青混凝土单价
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数量为准。
2沥青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2.1原材料
沥青: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70号,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的质量技术要求。
集料:沥青混凝土骨料选用质地坚硬、质量较好的石灰岩加工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矿粉由石灰岩加工;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沥青面层用粗集料、矿粉的质量技术要求。
2.2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
外观:拌合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无花白料、结团和离析现象。
混合料出场温度:165-175c,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0-150c。
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乙方出具出场检测报告。
3、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3.1乙方供应甲方的沥青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约定。
3.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合料外观质量、数量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沥青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3.3如经外观检验质量明显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现场甲方对沥青混合料质量及温度进行检验。
4、供货方式: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购量及供货时间,准时、连续的供货。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日期:
混泥土合同篇2
托运方(甲方):编号:
承运方(乙方):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3‰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
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年 月 日
混泥土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雄武至板革通村公路全长:壹拾贰点伍肆公里(12.45公里),宽3.5m,厚0.18m的水泥路面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拟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甲方将碎石、砂子、水泥、水、石料运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拌机、拖线纹机、切缝机等相关设备进场施工。浇筑为c30混凝土路面,含拖纹、光面、切缝、灌油膏等。
二、工程单价:乙方浇筑壹立方混凝土,光好面,相距6m切一条缝,拖好纹,灌好油膏,路面平整为每立方米柒拾贰元整(¥72.00元/m3)。
三、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一周后,甲方支一部分生活费,以后按照工程进度的3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经业主、监理部门,甲乙双方一道检查验收无质量问题合格后,所余工程款在两个月开始支付,五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设计图纸要求,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同时做好浇筑好的路面保护,设好阻碍、标牌,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必须24小时能施工,保证在 年5月30日前完成浇筑工作。
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向工人做好安全,不得出现安全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由乙方全权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一份以此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混泥土合同篇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求实守信的原则,同意将( )台混凝土搅拌车( )租给甲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一、甲方租用乙方( )台砼搅拌车,负责甲方生产商品砼的销售转运工作。
二、合同期间甲方销售的商品砼其运输价格按以下标准结算:
(1) 公里内 元/ m
(2) 公里至 公里 元/ m
(3) 公里至 公里 元/ m
注:凡超出 公里以外或由于油价继续上涨等原因造成的运距运输单价增加,按双方协商定价为准。
三、公司确保按每车每月的结算总方量的75%---80%结算运费,剩余部分三个月结清一次,以此类推(每月 日结算一次,次月 日前付款)另:租赁费用尽量以现金支付。
四、乙方自行负责车辆的各种规费和驾驶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配备足够的驾驶员保证甲方每天24小时不间断生产,服从甲方调度人员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销售混凝土的转运工作。乙方必须随喊随到,因乙方原因(如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车辆不准时到达,工地最后一车收尾料不跑等)导致砼不能及时开盘供应,甲方则有权按当月每方砼5元从乙333方运费中扣除。
五、甲方应该给予乙方车辆合理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时间,乙方车辆单月出勤不得少于27天。
六、乙方车辆在服务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搅拌车提供固定安全的停车场地,并协调当地政府各主管部门的关系,便于顺利工作。如运输过程中,交警对驾驶员或者车辆处罚,甲方有权协调(驾驶员操作不当产生的交通违章及事故除外)。
七、甲方对乙方的驾驶员有生产调配和监察权,对不胜任驾驶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或做相应处罚。
八、乙方车辆在完成商品砼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砼的量损,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并追究责任。
九、违约责任: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停运并追收所欠款项,此期间所有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本合同未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若协议不成,通过法律诉讼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泥土合同篇5
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乙方:(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做了充分阅读、了解并保证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前提下,自愿签定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签订背景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混凝土买卖合同的供方和需方,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混凝土 买卖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产品名称
乙方愿购买甲方生产(或经营)的
第四条、产品的品牌、规格、单价、货物总数量及货物总价款:
1、产品的品牌、规格、单价:
2、货物总数量和货物总价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总数量为___________;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价格变动
1、以上第四条是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价格,若由于市场供求引起价格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书面同意后确定产品的价格;
2、如需对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方式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第七条、货物验收
乙方作为需方,有验收货物的责任,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_______小时内及时验收货物并通知甲方,逾期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第八条、交货责任及相关规定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乙方的,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与乙方无关,属于甲方履行不符。
第九条、货物风险转移
货物在交付给乙方后,一切风险及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结算方式
1、甲方为乙方垫 个月货款,第 个月结清第一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
2、乙方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账户账号,
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十一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
为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乙方;
2、乙方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寄回或传真给甲方,乙方自行复印存档;
3、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乙方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认可的质量要求;
2、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保证不侵犯本合同外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
3、乙方有义务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
4、乙方必须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供货计划,并写明供货时间、地点、规格数量等,以便甲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混凝土按时供应。如有特殊要求,须再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5、混凝土供应过程中,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发货单。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准确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一小时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禁止性条款
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除非甲方事后予以追认,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
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本买卖合同合作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进行合同续签的;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___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格的产品,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_______天内仍未提供的。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
1、甲方单方终止合同(除第十七条约定外),除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约定货物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单方终止合同(除第十八条约定外),除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约定货物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应从应支付到期货物价款次日起,每日追加应支付到期货物总价款的千分之三。
第二十条、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的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乙双方协商由 方所在地 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协商后的补充协议应作为附件附加在本合同后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住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混泥土合同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混凝土一事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生产、供应方式
1、生产混凝土所需原材料(含水泥、地材、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由甲方采购,数量由甲方验收,质量由甲方控制,所有进场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使用控制。
2、乙方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道路由甲方负责。
3、合同到期后,剩余原材料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需要留存则按市场价格估算。
二、合同期限及混凝土数量
1、合同期限:根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从本工区工程开工到本工区工程竣工结束。
2、混凝土数量:根据甲方所在工区施工任务确定。
三、混凝土供应价格
混凝土拌和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价格为: 元/m³,本工程合同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采用 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内容(人工费、机械费、电费、管理费、利润等)的所有费用(含乙方应缴纳的税金和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如特殊砼甲方要求清洗碎石,为此增加的工费给予调整,调整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甲乙双方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复杂因素,除上述情况(碎石清洗)外,此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份验工计价:甲方计划部门对截止当月二十五日实际完成并检验合格工程数量核实编制验工计价表,结算数量以搅拌站电脑打印的小票为准,小票需经甲方拌合站调度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每半个月把小票统计上报给计划合同部(小票原件由甲方计划合同部留存)。
2、甲方每月按验工计价金额80%支付到位(含抵扣电费、材料款等),留20%作为保证金。
3、因业主对甲方进度款拨付不到位时,可能造成甲方对乙方进度款拨付不及时,在此期间(计价后15天内),乙方不得停工。超过20天后,如果甲方不支付费用,由甲方负责一切后果。
4、末次结算: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由甲方计划部门提供末次验工计价,办理末次结算。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建设搅拌站的临时征地,负责搅拌站基储场地硬化、施工用电由高压线经变压器引至低压配电柜。
2、甲方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到场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检验,如与甲方要求或混凝土发货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如无异议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3、甲方负责出库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养护室及设备由甲方设置;甲方负责试件的检验,实验室设备由甲方设置。
4、甲方应保证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因此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5、在混凝土浇注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小时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供应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提供混凝土委托单和施工配比单。具体生产时间听从甲方站长、调度的安排。
6、甲方质量监督员有权对混凝土生产过程及配比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阻挠。因混凝土施工中可能有数量的增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调度的安排,及时增减混凝土的生产数量。甲方调度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已经按委托单数量生产的混凝土,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签收。
7、甲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场地平整,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因此方面原因造成混凝土供应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机械设备:120型搅拌站2台(乙方负责拌合站的安装、调试)、zl50装载机2台、8m3砼运输车12台、100t电子衡1台、75kw发电机2台、碎石清洗机1台。乙方确保搅拌站、运输车的完好,每月至少保证28天(2天维修保养)24小时随时供应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况除外);保证6月28日具备混凝土生产条件。拌合站电路(包括照明用电)、油库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需甲方代办,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以保证甲方在施工高峰期所需混凝土的运输,按照甲方施工计划调整机械配置。
3、乙方按甲方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按规定时间运至甲方施工现场,确保到场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提供给乙方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配料单进行生产,如果生产出的混凝土和甲方提供的配料单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如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指挥,不得故意刁难和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人员,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管理人员(包括试验室)在搅拌站的生活用水、用电。
7、乙方保证搅拌站运营至甲方工程全部完工方可撤场,如果提前撤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客运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施工作业。
4、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包保责任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在本工程施工中(包括施工现尝生活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弃碴场弃碴,并符合甲方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如因乙方自行随意弃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解决。
2、乙方应在施工中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措施不当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3、乙方对搅拌站废弃的各种垃圾、废水、泥浆的处理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常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搞好职工宿舍内务卫生和食堂饮食卫生,生活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允许乱搭工棚,注重搞好环境卫生。
5、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穿戴整齐,行为文明,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不得随意进入周围居民生活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
6、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上级检查搅拌站的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须在被告单位所在地辽阳市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混泥土合同篇7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标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商品混凝土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规格,价格,方式: 工程名称: 交货地址:
总方量、总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供货方式:搅拌车送货到需方使用现场。
3、 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调整,调整幅度在±20元/方(含20元/方)之内的,不予以调整,调整幅度超出±20元/方的,只增减±20元/方之外的部分,价格调整双方需提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调整幅度、时间以及工程量。
二、 技术标准:
1、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2、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h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章》。
三、 订货、交货及验收方式:
1、甲方每次要货时,提前一天指定专人通知乙方并说明工程部位、建筑时间、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要求,且甲方指定专人要货前两个小时再次与供货方电话确认。
2、甲方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并书面形式做备案;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有甲方指定的专职收料人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3、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如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现场混凝土施工跑模等,甲方以电话联系供方,乙方应立即安排调整,保质保量供货。
4、混凝土到现场后必须进行交货验收,并按标准留置混凝土试块。现场制作的试块甲方应进行标准养护并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龄期检验程度合格表明混凝土满足质量要求。
四、 供货量的确认:
1、按甲方指定收料人签字的送货单上的混凝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每次甲方所需混凝土方量如与实送方量有误差,甲方有权要求进行过磅,过磅如有误差,双方当场协商处理,由乙方负责误差方量数。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实际数量,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核算价款的依据,审计费用由甲乙共同承担。钢筋所占体积不扣除。
五、 付款方式 :
1.商混的供货方式为乙方先垫资1000m3后再按每浇灌完 m3,支付混凝土款,以后如此类推。封顶后30天付前期垫资1000m3货款的 %,60天付款 %,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五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2.货款结算时按甲方指定人员在收料单的签字为准。(甲方 有权所供数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3.上述款项以转账为支付方式,根据甲方需求所定价格注明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详情见价格表。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2、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4、甲方取样、养护、试验、检验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相关的试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甲方工程款,甲乙双方及时对账后,乙方执甲方工程款收款收据,甲方可直接在应付甲方工程款限额内拨付商品混凝土材料款给乙方。
6、甲方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7.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迟延支付式不付,按合同价的 %支付违约金。
8.甲方所需商混的数量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货到场,否则乙方按总合同价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七、乙方责任:
1、供方必须按合同和订单数量及时向需方供货,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
2、如所供混凝土商品不合格,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担保方、监理方、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专家参与,经鉴定查明原因,若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属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派调度人员到工地施工现场与甲方保持协调联系。
4.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关规定,在施工、运输过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证商混的质量,如混凝土质量未达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如乙方延误或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所产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货款金额全部结清为止。
十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混泥土合同篇8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1.甲方将以下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设备情况如下:
2.租赁物的用途为:混凝土搅拌作业,租赁物的使用地点为: 地区(含郊区、县、市)。
3.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春节期间放假15天停租停滞不计租金)。
二、租赁方式
1.租金单价:混凝土搅拌车租金为人民币 元 /月·台,含税金,本合同总租赁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 乙方只负责柴油供应。其它机械所需的润滑油和黄油以及所有保养、维修费用、保险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对外转租车辆。转租期间,扣除应付甲方本合同约定租金后剩余的部分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租金的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甲方每月凭有效合法发票到乙方机械设备部办理租赁费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乙方在20个工作日内将租金转帐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四、所有权
乙方所租机械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对所租机械的产权纠纷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所租机械只享有使用权和转租权,不能以任何形式对车辆进行抵押或转让。
五、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负责配备租赁车辆相关手续(如行车证、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购置证明等)及持证操作人员(每台一人);如甲方操作人员因故不能正常上岗时,或者同意乙方操作人员代替操作(相应地向乙方操作人员支付工资)。甲方人员必须遵守乙方驻地的管理制度,违反制度的,乙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强令退场。
2.甲方人员必须遵守车辆租赁方驻地的管理制度,违反制度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车辆租赁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甲方操作人员应每日填写运行记录表,将此表交车辆租赁方施工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每天上午将前一天的车辆运行台时数报车辆租赁方机械管理部,作为计算车辆租赁费的原始依据。
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派驻的操作人员免费提供食宿(不含床上用品)。
2.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所租机械的性能和工况进行监督检查,如甲方操作人员不服从乙方施工安排,或甲方操作人员故意窝工、减少设备出勤的,乙方在结算付清甲方已作业的租赁金后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根据工作安排,随时改变车辆的使用地点,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和调度指令。
2.甲方及其操作人员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操作失误造成施工现场出现事故(如:地下通讯、电力、煤气、水里等设施损坏;施工现场、光缆、电力、建筑等设施和甲方机械人员伤亡等),造成的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均由甲方全部负责。如果乙方因此遭受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从20_年11月27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用。按批进场的机械,以每台机械实际进场时所记录时间为准。
4. 本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验收车辆,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甲方收回车辆的时间(甲方超出乙方通知时间三日以上的,以乙方通知时间为交验时间)为租赁的实际结束时间,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
八、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机械出现故障需修理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所有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因维修原因,每月维修时间超过72小时的,甲方机械必须补工或按比例扣减租金。
2. 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让、变卖或抵押,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设备,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车辆调离施工现场,致使车辆租赁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按月租金数额的三倍赔偿车辆租赁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甲方应保证车辆相关手续齐全,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车辆租赁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因工程进度变化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十日告知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方执壹份。
十、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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