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调查报告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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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调查报告优秀7篇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1

一、调查背景与方法

贫困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的问题。一方面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地处偏远的农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难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贫困农民普遍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与此同时,由于贫困,也由于缺乏健康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他们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探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究竟如何建构,受福特基金会资助,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对陕西南部秦巴山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商洛市镇安县位于秦岭南麓中段,全县总面积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总人口29.3万,其中农业人口25万。至今农民人均年收入仅1426元。全县有25个乡镇,421个行政村。除县医院、县中医院、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等5个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外,有镇中心卫生院11个,乡镇卫生院14个。全县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65人,其中村级卫生技术人员457人。镇安县是陕西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首批三个试点县之一,另两县分别为延安市洛川县和咸阳市彬县。我们的调查点选择在镇安县的结子乡和回龙镇,后期又增加了距离县城更偏远的余师乡

课题组分别于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该县展开深入的实地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村民、村干部、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等部门和县卫生局干部。课题组在县、乡、村召开专题座谈会共11次。共入户230余户,访问近千人次,其中对83人进行了深度访谈,并作了详细口述记录。除围绕合作医疗展开调查外,我们还就贫困山区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在项目村进行了参与式需求评估(pra)。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

调查表明,由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到农民审慎的欢迎,产生了积极效应。

⑴首先,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即政府应当对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承担责任。而这一点在以前很长一段时期都是不够明确的。卫生健康服务被称为“公共产品”,然而实际上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一直主要是由个人自己负担。有学者指出,“1979年以后,政府就基本上放弃了对农民医疗保健的责任”(张德元,)。那么,以10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标志,意味着这种状况开始有了根本的转变。

⑵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约最根本的还是资金不足问题。根据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镇安县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来源为“三个十”,即中央财政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地方财政也补助10元,其中省、市、县政府分别拿出4元、3元、3元,农民自己交纳10元。在这“三个十”的政策中,政府补贴毕竟占了大头。除农民交纳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外,镇安县每年可从中央、省市财政得到391万元左右的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对于这个全县地方财政年总收入仅3895万元的贫困县而言,这笔钱无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后的上半年,镇安县医院农民住院人数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农村癌症患者人数比—三年住院癌症病人总数还多5人,仅由此就可以看出贫困山区农民对医疗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该县70000余农民第一次享受“报销”了医疗费用,其中住院患者余人,合作医疗开始运行的前三个月统计,735名住院患者人均报销医药费用949.8元,个人最高报销金额达近8000元。部分农民从合作医疗中开始受益,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⑷摸索出一套比较切合实际的管理经验,如“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办法以及就诊审核报销程序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实施之前,镇安县卫生局抽调20余人历时两个多月,深入全县30多个乡镇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对从起的三年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6500余人次的农民住院情况逐一进行了摸排统计和汇总分析,包括住院病种,人次,用药,最高最低和平均费用等。得出的全县农民疾病谱以及平均住院费用等基础资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今后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进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在管理上,他们实行大病统筹基金与家庭医疗账户相结合。家庭医疗账户基金以乡镇为单位管理,每月报账一次,每户花完自己的家庭医疗账户资金为止;大病统筹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的封闭式管理,“筹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千方百计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他们重点推行了“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办法,力求“农民自控、医院自律、基本无审批”的“直通车”报销方式。相继出台了《镇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及单病种定额包干补助标准》、《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医疗账户基金管理细则》、《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入、出院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操作系统。不仅使该县的合作医疗有章可循,公开透明,也为其他贫困地区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参考。

⑸农村县乡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在镇安县我们看到,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上医疗卫生部门的积极性远高于农民的积极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这一“发展机遇”意味着政府所属医疗卫生部门可能是新型合作医疗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农村公办医疗卫生部门的受益与农民受益并不冲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构成覆盖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然而三级网络的基础部分十分薄弱。长期以来,无论硬件软件建设,乡镇一级卫生院实在欠账太多。籍合作医疗试点适当强化县乡医疗机构尤其乡镇卫生院建设,是完全应当的,也是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严重不均的现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点纠正。

三、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⑴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参与率”高而“参与度”低。

镇安县全县总人口29.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万人。据统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23万多人,参保比率超过90%。然而我们在入户访问和小组座谈中感到,不少农民对待合作医疗实际持怀疑和观望态度。

作为一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这里,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是运作主体,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也是积极主动的,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被宣传、被动员、被要求……始终被动的农民似乎不知道自己应当是合作医疗的主人和受益者。尽管通过行政手段获得较高甚至很高的“参与率”,(且不说有无“水分”),但实际上农民的“参与度”并不高,即内心的认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热情不高。

⑵资金仍然不足,实际覆盖面偏小。

资金仍然不足、覆盖面过小也是影响农民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医疗费用,的`确不够一次感冒的花费。而总共30元医疗费中,农民能够自己支配(乡卫生院定点支配)的门诊费用只有8元,实际作用可想而知。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疗的费用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个人全年的所有医药费,也就是说覆盖率仅为1/100左右。这种以保险业的原理和运作方式展开的合作医疗,对于仍处在贫困之中的农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往往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实际在调查中我们常常看到,一种情况是家中没有病人就不愿参保,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钱都用不回来”,更不用说享受国家补贴;另一种情况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参保但没有钱参保,尽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农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户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户。

⑶仍是“富人看病”,穷人反而被排斥。

对于那些尚处在温饱线边缘徘徊的农民,不仅仅是无钱参加合作医疗的问题。即使已经参保,具体看病时还得先自己垫资然后部分报销。报销有“封顶线”,自己支付“门槛费”,还有“好药不能报”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报销”,或者享受“单病种定额补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仍然不小。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享受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相对较富裕的群体。这就形成了实际上的“扶富不扶穷”,这种结果显失公平,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难以兼顾,“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资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是优先用于“大病统筹”还是“预防为主”?这是一个两难选择。政府推行的合作医疗选择了前者,可能着眼于抓关键,急于打破贫——病恶性循环,希望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这样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励“大病”的作用。由于覆盖面过低,实际结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没顾上,发展成更多的“大病”。从镇安的情况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见病、多发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拖出来的。因此我们认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⑸组织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调查中了解到,不少人对药价偏高、报销目录的限制表示不满,还有一些农民因担心报销手续繁琐对合作医疗望而却步。尽管镇安县有关部门在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审批手续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车”式报销方式。但从保障资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许多监督管理环节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报销”或者“单病种定额补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简单,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际上该县将合作医疗政策汇编成册的“工具书”就达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这些政策精神也属不易,县乡两级经办人员组织了多次培训。县成立“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镇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副科级建制,正式编制6人,全额预算。可见在管理上付出了极大精力。

宣传动员、组织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较高的成本必然会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效率和持久性。问题还在于,如果政府部门的“成本意识”不强,甚至完全不计成本,则可持续性和长期后果堪忧。

四、政策反思与建议

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要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与公民权利之间寻求平衡

镇安县提出合作医疗试点的初期目标被概括成“农民得实惠,政府增威信,试点出经验,卫生事业得发展机遇。”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过程中其关注点不一样,至少是有差异的。当然,从理论上、总体上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目标,就是为广大农民提供健康保障,解决弱势群体贫困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在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体分析起来,农民最关注的是“实惠”,是要尽量少掏钱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绩”,“增威信”和“出经验”生动地表达了政府的诉求;“卫生事业得发展机遇”则反映了医疗机构的呼声,“发展机遇”意味着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而这些都来自于“新型合作医疗”。既然不同主体的目标有差异,也就是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拨款或“财政转移支付”构成合作医疗资金的大部分,可以说资金来源主要是“计划经济”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农民的筹款方式却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上类同于商业保险模式,“谁投资、谁受益”。这种“计划”与“市场”的矛盾、“政府”与“市场”的矛盾无法回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中,县上的“管委会”是由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代表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农民则在管理、监督中缺位。负责具体实施的“农村合作医疗技术委员会”和“管委会报销办”更直接设在县医院。某种意义上,县级医疗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里又面临着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矛盾。理所当然,保障农民健康是政府的责任,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的本职。然而,在贫困地区,在“财政包干”、自负盈亏的背景下,医院要生存要发展实属不易。医疗机构面向的是市场,市场机制就要追求利润。难怪合作医疗伊始医疗机构都争相要成为“定点医院”,而有群众则怀疑“定点医院”看病的药费比“外边”要贵。镇安县提出了“农民自控、医疗机构自律、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反馈监督”的思路,但农民如何做到“自控”?医疗机构如何能够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垄断”现象?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三方博弈”中两方联合、一方缺位,合作医疗的主人——农民始终处于被动状态,这样的制度设计不能说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应当在政府职能、市场机制和公民权利(农民健康)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⑵几点政策建议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构和制度设计本文不拟作深入讨论。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当十分注重农民的参与,切实尊重农民的意愿,变“高”的参与率为“深”的参与度。包括从政策设计、具体实施、筹资与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应当体现参与性和公开性。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同模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应当及时由“保大病”调整为“预防保健为主”。一方面国家加大对农村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的投资力度。另方面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方向着重放在社区能够治疗、不需住院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杜绝“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负责,并可吸收民间捐赠。管理上须与“合作医疗”完全分开。“大病救助”不同于目前已经实行的“农村特困医疗救助”,覆盖面应当更广些。建议由政府扶贫开发部门或民政部门负责,另设专项基金。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当与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同步进行,重点在农村现有医疗资源的重新整合。体制上强化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医生的功能,相应弱化乡镇卫生院。可考虑将乡镇卫生院医生全部转为包村的社区医生,农民对社区医生有选择权,同时鼓励有资质的民间医生私人医生参与社区医疗保健市场竞争。

——采取措施进一步平抑农村药价。在县一级医院推行医药分开,扶持建设平价药房。鼓励发掘和发展中草药、针灸等民间医疗方法,大幅降低医疗成本。

核心是: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健康的投资,投资方向应直接投资于人。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2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探索促进这项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近期,根据县委安排,我们深入农医办、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村、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领导参考。

一、总体运行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全县参合农民人数达21.64万,占总数的72.6%,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在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由于政策得民心,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给予了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实行集体投保,极大地提高了参合率。

二是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安装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联网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工作。农医办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对于农村合作基金进行使用管理,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在县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各定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得到了较好执行,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广大农民和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受益,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大多数生病农民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及时就近医治。而且各乡镇均统一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交纳了个人应缴的参合资金,确保这一部分人100%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11221人次门诊治疗,治疗总费用达32.84万元,实际补偿费用达23.69万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疗,总治疗费用达17191502.94元,实际补偿金额达5152498.34元,其中总治疗费用上万元的大病医疗发生135人次,治疗总费用达2384532.96元,实际补偿金额达4xx2.08元,农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其经济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据调查估计,县级医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40%左右,乡镇卫生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乡镇负责同志深有感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农民对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较少。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有关部门、乡镇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透彻,许多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对于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一知半解。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等知之不详,导致一些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并由此产生了“手续繁琐”的意感,挫伤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2、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式过于简单,少数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加上去年县里要求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时间太紧,因而他们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没有耐心细致给农民讲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标准,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农民互助共济,并且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但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9.9%,并有2.33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很多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他们今天花了1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总想着能不能尽快得到实际的利益,甚至有不少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环节透明度不高,部分农民心存疑虑。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反映,与市级以上正规医疗单位不同的是,县、乡两级医院都没有给病人发放“每日清单”,病人对医院的各种药价、检测、治疗费用计价心里没底,时刻有一种被人“宰割”的担心。同时,同样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们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花几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而且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定点医院的医生却要病人作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为了能报销部分医药费用,他们有病就往定点医院跑,但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医院某些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5、乡镇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约。目前,我县相当部分偏远乡镇的卫生院连b超机、x光机等普通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仍然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老三件”给病人看病。由于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相当缺乏,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较弱,对一些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更是束手无策,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需要和农民健康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2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4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我县相当部分农民生病后并没有在县内的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去了市级以上的医院就医,还有一些本来就入住县内医院的病人想方设法转往市级以上医院。据一些县内定点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会同人。

6、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不方便,降低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当多,且有相当部分农民是举家外出务工,仅王家坪乡今年就有275户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现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如果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医,则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而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常常陷入两难困境而不知所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举家外出的农民根本就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务工,明确表示明年将不再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三、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我县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更是我县农民绕不开的怪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讲话、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乡村卫生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要强化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基金正常运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都是关键。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资金筹措机制,做到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确保资金到位。要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真正使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3

南部县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有重要意义。当前,如何有效解决让农民参保、费用控制等难题,进一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农民真正从中受益,把试点工作建成人民满意工程,仍是首要任务。

一、初步成效

试点工作在我县正式启动已历时一年,进入医疗费用补偿程序已有10个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有序。目前,全县参与合作医疗农户约24.5万户、83万人,参加率达79%。今年1-3月受益群众7.39万人,补偿金额467万元,其中住院补偿6092人,人均补偿500元,试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1、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题。

我县在试点工作中坚持按照“大病统筹为主,预防治疗双管齐下”的方针,有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对年内未住院的农民实行免费体检制度,初步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农民健康档案,确保群众“无病保健康,小病自筹费用,大病统筹关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体系,对患重大疾病的农民实施“大病特补”,从治疗费2万元以上起,超支部分按30-50%不等的比例予以补助;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实行零起付点,按实际费用补偿50%;对农村“大病特补”、“二次补偿”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的农民实施医疗救助。

2、有效地改变了农民就医习惯。

实施合作医疗试点后,通过提高补偿比例、降低门槛费、封顶线后,农民就诊、住院比例明显上升,农民健康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小病拖、大病抗、得了重病起不来”的现象得到改变。农民高兴地说,一年只花10元钱,就能享受到“公费医疗”,值得;在县内出院时当场就能获得补偿,方便。

3、有效地激活了乡镇卫生事业发展。

许多乡镇卫生院在试点工作开始前人员四分五裂、名存实亡。试点工作进行后,乡镇卫生院进行了重组,以往的医务人员又回来上班从事试点工作。而从操作来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服务机构诚信、优质、高效、细致的服务工作对于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合作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疾病,有利于促进全县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构筑了定点医疗机构公平竞争的平台,促使全县卫生资源最大化地发挥作用,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诊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医患纠纷逐步减少,实现患者需求与医疗机构自我发展的“双赢”。去年全县医疗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6%,药品占业务收入的构成比下降2.38%,开大处方和滥用药、造成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现象得到了遏制。

4、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通过抽样调查,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平桥乡1村9社农民陈维润患白血病在广东和南充中心医院住院花费3万多元,由于参加了合作医疗,报销药费7450元,解决了继续住院的经济问题。受益群众感慨地说:“农村税费改革,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减负;新型合作医疗,政府实实在在为我们拿钱,这是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

一是党政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方式简单,部分农民还不知道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更不知道具体的操作程序。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把握不准,对农民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对这一德政工程理解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三是部分农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不强,互助共济观念淡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十分了解。

2、试点工作权责利不够清晰。

一是工作相互推诿。部分乡镇党政领导认为合作医疗工作是卫生部门的事,具体的工作应由乡镇卫生院去实施。有的地方虽由政府牵头,但要求乡镇卫生院支付工作经费等,造成工作脱节。

二是岗位职责不清。由于村、社与医院之间职责不明,信息不畅通,在做基线调查时意见不统一,影响了试点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工作效率低下。在试点过程中,由于登记、造册、收缴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填发《医疗证》、建立家庭帐户、个人信息资料录入和送审、农民办理住院补偿等后续工作,群众有意见。

3、群众对费用报销不够满意。

一是农民认为报销费用低。部分农民认为手续多,审查严,报帐较为麻烦,到手的钱少。河东区老鸦镇流杯村三组参保农民吴显发因骨折在县人民医院治疗,花去费用3700元,几经周折实际报销才278元,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二是农民受益面小。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在报销医疗费用中,未住院则不能享受基金补偿。假定一次大病在县以上医院住院后,补偿费用为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个人全年的所有医药费,也就是说覆盖率仅为1%左右,其结果可能造成“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没顾上,发展成更多的“大病”。

三是审核工作缺乏公正性。有的乡镇卫生院为笼络病人,该审核的项目不审,或审核出的项目不计数,夸大报帐金额,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的公平、公正。同时,部分乡镇卫生院补偿公示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

四是医药收费标准不统一。药品报销范围太窄、品种太少,甚至出现同一种药品,在定点医院拿药的参合患者比不参合患者支付的费用要高,正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比个体私人诊所和药店的药品价格要高。更为突出的是报销有“封顶线、门槛费”,还有“好药不能报”的限制,影响到了农民受益。

4、合作医院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服务质量不高。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够完善,整体服务功能低下,不能满足当地农民的就医需求。同时,设置定点合作医疗,门诊费用的报销只能在合作点报,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够好,直接影响农民参保。

二是收治住院病人把关不严。无论具备住院条件与否,能收的就收,故意延长住院时间,从而影响了农民的看病热情,这一点在乡镇卫生院尤为突出。

三是处方用药违反规定。有的合作医疗点,开大处方、人情方的时有发生,群众产生攀比心态,也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进展。

5、财政经费投入不够充足。

一是合作医疗业务费用负担过重。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乡镇卫生院要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工作量宽面大,而财政没有一分钱的补助,加重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有的乡镇卫生院形成了新的债务。挫伤了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县合管办年度预算经费不足。县财政核算的20万元工作经费,远远不能适应县合管办业务费用的需要,加重了乡镇医院的经济负担。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原则、意义、基金的管理运行、费用报销流程、转诊等内容,宣传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给农民群众带来的实惠。要通过“典型带动、压滤机滤布示范引导”的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农民自愿参加的积极性。同时,系统地设计一套内容完整、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宣传方案,力争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领导,提升群众参与的认可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财政资金长期、稳定投入,有效解决“筹资难”等突出问题。县合管办要组建试点工作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或,切实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到群众有意见可以提,有“猫腻”可以举报,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不透明等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农民的认可度,真正让农村合作医疗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3、健全制度,促进试点工作的规范化。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的.筹资形式,对因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而垫资的乡镇,县委、政府应采取补救措施,切实减轻乡镇村社干部负担。同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费用的报销要坚持做到乡、村张榜公示,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情况、受益群众名单以及参合农民的补偿数额和比例,确保参合农民的知情权。要坚决防止截留、挪用、滥用合作医疗资金的事件发生,确保专项资金有效用在农民身上。

二是要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合管办既对医疗机构的费用单据实行审核,又直接办理报销拨付现金的做法。对乡镇收缴的医疗基金,要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

三是要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要全面落实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的各种优惠服务措施,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4、科学操作,增强试点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简化报帐程序。要全面推进科学合理的报帐结算制度,加快报帐速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先行垫付的办法,实现农民随时出院、随时结算、随时报帐。

二是取消门诊补偿费用。将个人缴费全部用于住院统筹基金,一次性趸交收费10元,5年为收费周期,平均每年统筹2元。这样既可体现互助共济的原则,又能够节省人、财、物,降低运行成本,更能够消除定点与非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因价格竞争而挫伤农民积极性的矛盾。

三是要让利于群众。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降低医药费、服务性收费,药品价格、费用的审核报销要坚持阳光运作,做到公开透明,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5、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一是严格资格审核。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上岗的合管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重新认定,确保基层审核、补偿工作质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农村合作医疗点骨干医生,县财政应拨付专项资金,加强对全县专业人员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后备力量。从当地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中招聘一部分优秀人才充实到乡镇、村医疗机构中来,以提高乡镇、村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题。

6、增加投入,保障试点工作的有序化。

一是要统筹经费。县委、政府对县合管办的工作经费进行核定,应根据实际业务量的多少和相关费用的支出酌情考虑,也可参照人口、参合率确定区乡镇经费比例,属于由县级财政承担的经费,应全部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改善就医环境。要按照建立公共卫生财政预算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尽可能将农村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功能和条件,增加乡镇、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的投入。在保证从业人员工资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福利,增强医务人员干事的激情,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4

有句俗话说的好,农民头上三把刀医疗、教育、打官司。但在这三项当中笔者觉得医疗是悬在农民头上的最无法回避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人们常讲天灾人祸,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祸中最重要的一样。纵观我们当今的农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穷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着见阎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为治不起病而离开了他还不应该离开的世界啊!看病有报销是农民朋友期盼多年的愿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后,能及时得到较大数额报销,可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针对农村这一状况,我们知道现在有实行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些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也正是鉴于这一问题的现实性意义,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周的时间到我们村、镇和县的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了调查探讨。

我国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般以户为单位参保,自下而上汇总。如果居民在村里,那么由村委会组织参保、征收保险费用。如果居民在镇里,则由社区组织参保,征收保险费用。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以户为单位缴纳一定费用,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从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看病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民在全县范围内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需要住院时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报销办法各县稍有区别,以我的家乡苍山县为例:在村卫生室就诊的报销药费的25%,在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在3000元以下的报销医疗费的30%,3000元以上及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另有规定;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万元(报销所得)。

对参保对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住院发生的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床体位费等,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委托市人寿保险公司履行报销手续。参保人因病在市区住院的,可以自由选择市区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诊治。在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应凭农保证和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该院的农保专员处登记。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与该院农保专管员联系,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领取补偿款。

当然,如果参保人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灵活就医,但仍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参保人如果因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出院后,凭参保人的相关证明、农保证、急诊住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出院记录到农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时光飞逝,3年弹指一挥间,我们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试点到现在已经有将近3年的时间,在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较好的成效。关于这一方面的调查是最让我感动的时刻。我有幸目睹了几位大爷、大妈、大婶拿到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款后的喜悦劲,那不是用热泪盈眶所能描述的,他们是以出声哭泣的方式来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调节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会的公平机制。由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实行参保户(农民)出小头,国家地方财政出大头的方式筹集经费的,所以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上,这就是在缩小城乡的贫富收入差距,是对我国公平机制的一种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给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让他们知道国家政府可以帮他们出一点医疗费用,让他们能彻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疗后,报销款的发放又相当于党和政府给康复者的一份慰问金(剂),让农民群众感到党和国家政策的好和对他们真挚的关爱!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成员(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社会政策,通过一种在参保人之间分摊一部分资源费用或者说是通过参保人对患病者的间接支援关系,体现了我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这一新型社会关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进步,让我国农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间的关爱和温暖。

当然在认识到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要注意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我的调查发现,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比较严重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于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资金,每年所筹集的资金差不多只能支付当年的医保开支,甚至还会出现不够,因而相应的保障水平比较低。

观念难转变。对于大多数农民群众来说,一年拿10元钱并不困难,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这1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时,就变得十分困难。原因在于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反反复复,许多农民对此持怀疑态度,一阵风似地搞一两年,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少部分农民群众还把对合作医疗的不信任转嫁到对干部、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认为减免的一点医药费还不是卫生部门又通过药费涨价、多开处方给刨回去了。除此之外,农民群众寻求医疗保障的意识不强,无风险规避意识,尽管深知合作医疗的好处,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时,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钱,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钱别人吃药。

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涉及到村、乡、政府、医院、信用社等多家机构。而且农民在报销过程中要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万一少了一样,农民就得从城里赶回家拿,这样往返几回又得花不少的钱,而且手续流程又是很繁杂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许多农民去医院办手续时都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好,也就是城里乡里几趟跑,到了医院还不知找哪好!

在全国大兴打工经济的繁荣时期,身强力壮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员参加合作医疗,必须在参保地就诊,在县外就诊的不予报销。这对于当地的合作医疗来说,外出打工的这部分对象势必流失,参保的将是些老弱病残的老人和妇女,而其发病的机会又多,报销的频率数额都比较大,这无疑对本就苍白无力的合作医疗基金造成更大的压力,使其运行更加艰难。

我对村里的部分民工做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查,也相应的对他们做了这方面的知识宣传。在我调查的几个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但都不是很了解。当问及他们对这一政策的满意程度时,大部分人态度都不是很明确,但有个民工的话表达了大部分人的心声:有总比没有好。这说明大部分人还是认同这一政策的。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不足之处,我想在这里提出一些建议,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采自网上的建议:

明确政府在改革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职责。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如雨后春笋,农村富裕劳动力由农村一线向非农产业转移,大量的农民工从农村涌向城镇,城镇人口持续上升,如果这部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会冲击到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影响其平稳运行。因此,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卫生投入政策,实行卫生投入向农村倾斜,保证各级财政都有足够的卫生资金投入到农村,要将农村的医疗卫生保险政策纳入国家的总体社会保障规划。

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保障基金筹措机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有条件的地方要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提高国家部分的补助标准,直至对个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广泛的经济合作基础,对于经济实力发展较快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给予本地的合作医疗制度予扶持,鼓励乡镇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此壮大合作医疗的腰干,逐步增强其实力,扩大受惠覆盖面。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农村五保户参保的个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门解决,对农村贫困户、特困户的个人部分,可由地方财政负担,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选择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模式。农村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必与行政机构相对应,可以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结合行政村合并、乡镇合并,撤并部分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重新调整布局。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重点是要抓好卫生扶贫和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要努力寻找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的最佳结合点,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设施条件差和缺医少药的问题,大力实施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行动,确保其健康生存权。

健全规范的合作医疗运行网络机构。农村合作医疗能够报销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还得农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医疗部门吞噬:或是开大处方,重复开药;或是开人情处方,达车开药;或是药价卖得高,出售假药;或是多出检查程序,抬高检查费用;或是让流医黑店钻了空子,抢吃合作医疗,等等。有鉴于以往合作医疗的教训,现有的合作医疗要突破原有的合作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保障医疗经费,保障农民群众药费的报销。县、乡、村三级要层层设立专门机构,县要成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合作医疗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导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医药用品的政府采购机制。当前的医药市场,医疗药品真假难辨,鱼目混珠,价格千差万别。为了切实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将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受惠于民,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完善药品购销制度,彻底根除药品回扣虚高药品价格的不正之风,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新格局,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拥有充分的管理监督权。

另外,作为新型合作医疗的具体实施部门---卫生系统,要积极探索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参与合作医疗的新办法、新措施,以扩大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人员参保率;要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铸起农村合作医疗的铜墙铁壁。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5

今年来,xxx区委、政府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宣传发动,筹措参合资金,强化基金管理,严格审核补助程序,保证了新农合工地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收到省卫生厅副厅长和省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的称赞和表扬。省新农合工地督查领导也认为湾成区工作扎实、到位,在全省范围内有借鉴意义。一是推进过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时,全区14个乡镇办共有51.95万人参加新农合,筹措资金519.51万元,平均参合率达92.4,超过去年12个百分点。二是补助资金多。目前,基金专用帐户共有1348.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48.10万元,市级补助179.22万元,区自补助268.83万元。三是保障新农村建立贡献大。全区参合农民共发生医药总费用2903.33万元,总补助金额844.52万元。其中门诊13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48.16万元,补助费用225.90万元;住院1.2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639.74万元,补助费用658.83万元。其中15有名参合农民分别领取了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助,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影响,都说实施合作医疗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劲头和信心更足了。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新农合工地,保证2月1日正式启动审核补助程序,使参合农民因病发生的医药费用能够及时得到补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新农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xxx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区长为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教育、人劳、计划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监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副主任,区委宣传部、监察、审计、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物价、广电中心、医药等部门负责人和参合群众代表为成员。二是完善了经办机构各乡镇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为了强化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三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为了新农合工作便于管护,我区结合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区编委下发文件成立“x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办机构为事业单位,股级规格,人员编制8人,办公机构设在卫生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护。现有办公用房6间,办公设施配套,设有区外大额、区内大额、区内小额、补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门。区财政前期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随后又拨付办公经费35万元,保证了工作需要。各乡镇经办机构设在卫生院,人员编制2人,人员、办公用房和设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四是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的原则,经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估、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我们确定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区一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结防所)、13个乡镇卫生院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25个村卫生所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服务协议,制订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新农合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筹措资金又好又快

新农合医疗的筹资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加之我区动员会召开会,距上级要求完整筹资任务的时间仅有9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筹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讲政策,讲新农合的好处,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派驻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区卫生局作为新农合牵头单位,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分包到各乡镇开展筹资工作;三是各乡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深入到户,反复做思想工作,释疑解惑,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村组干部带头参加,影响和吸引群众积极参合。在筹资过程中,有的乡镇善于讲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筹资工作非常顺利。如:溧河乡对按时完成筹资任务的行政村奖励500—1000元;瓦店镇各村委统一为五保户、特困户缴纳参合资金。针对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情,我们采取打电话、发电报的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筹资。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各乡镇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三、规范程序,达到农民受益的最终目的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补偿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上做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实行“一证通”(合作医疗就诊证),参合农民持证可在区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对需要到区外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我们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于急诊等特殊患者,我们开设“绿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办手续。具体办法是:(1)参合农民在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家庭帐户中的金额数日进行递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2)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患者持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金。(3)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出院当天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进行审核,并给予补助。(4)外地务工人员可在地公立医疗机构诊治,出院后半年内持相关凭证到区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急诊病人到区外定点医疗住院的三日内到区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带有关手续到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同时,我们要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前到区合管办报帐,区合管办审核后并写出拨付资金的申请报告上报区财局,区财局核实确认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新农合支出帐户,由支出帐户再拨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帐户。对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区合管办审核后,由患者到合管办领取领款条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助,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由定点机构直补,每月25日前,定点机构将补助情况报区合管办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将定点机构垫支的补助资金予以拨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奋力、管用分开、资金封闭运行。我区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区合管办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证统一,按规定范围补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费单据60份,资金累计6万余元;涉嫌冒名顶替10人次,杜绝了新农合资金的不合理流失。

四、强化监管,构筑三位一体农村医疗保障模式

在监管方面,区合管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诊疗规范,药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费用补偿是否规范等方面。同时,我们还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认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套取资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进行公示,张贴在村、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同时建立举报鲜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平、公正、公开。已审核补助的13万多人次约884万元,未出现一例差错,无一人上访现象,达到了政府放心,医疗机构赞同,群众满意的效果。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6

最近,我们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卫生事业近年来发展虽然较快,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相当突出,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不但十分重要,而且刻不容缓。

一、我县农村卫生改革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突出抓了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卫生工作在困难中发展,在发展中壮大。

一是全面推进了农村卫生院体制改革。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人、财、物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从xx年7月开始,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专干、妇幼专干的工资纳入了县财政全额拨款,确保了队伍稳定;妥善解决了农村卫生院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人事制度改革,对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专干实行竞聘上岗,激活了乡镇卫生院的人事机制。

二是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抗击“非典”的全面胜利,没有出现一例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在抓好以“非典”、霍乱为重点的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同时,我县进一步抓了麻风病、地方病、结核病、性病、病毒性肝炎、麻疹、流感等疾病的防治,特别是农村计划免疫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继续推进“降消”工作,提高了全县妇幼保健水平。住院分娩率提高到85.07%,比上年提高5%,孕产妇死亡率为61.36/10万,婴儿死亡率为17.96‰。

三是乡镇卫生院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25个乡镇均建有卫生院,其中乡镇卫生院21所,中心卫生院4所,乡镇卫生院占地面积33961m2,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366m2,有294个村设有卫生室442个。朗江、岩头、金子岩、王家坪卫生院新建了业务综合楼;堡子、团河、广坪等三个中心卫生院被列入国家和省中心卫生院建设发展项目,每个卫生院投入20万元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和添置设备;蒲稳、坪村、若水、岩头等卫生院去年共投入30余万元维修房屋,添置设备,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一定改善。

四是农村卫生网络建设步伐加快。我县对农村卫生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将医疗机构分为盈利性医疗机构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每村设一个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预防保健工作,将其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了专干的责任心,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全县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不断完善。

二、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农村医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全县乡镇卫生院298名在职干部职工中,从职称上看,具有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人员分别为 1mi.net 一秘…17人、219人和62人,所占比例分别为6%、73%和21%,中级以上人才太少,无职称人员太多,而且分布不合理,高职称人才主要集中在几个中心卫生院;从学历上看,卫生院专科、中专和无学历人员分别是29人、187人和82人,所占比例分别是10%、63%和27%,村卫生室中专学历60人,大专学历3人,无学历人员379人;从取得执业资格上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分别是69人和67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3%,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仅2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人,部分医务人员是半路出家、子承父业,村卫室基本上属“土郎中”坐堂;从年龄层次结构上看,医技人员的“老、中、青”搭配不合理,业务水平较高的医技人员基本上是50岁以上的老医生,已接近退休年龄,年轻的骨干医生还没有培养起来,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

2、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是医疗设备相当陈旧。目前大多数卫生院主要还是靠“老三件”(即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来开展工作,已配备“大三件”(即心电图、x光机、b超机)的为数不多,配备x光机的有10所卫生院,心电图的9所卫生院,b超机的13所卫生院,而且绝大多数设备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购置,使用时间过长,诊断准确性差;配备其他更高档一点设备的卫生院更是少之又少。二是房屋破损严重。绝大多数卫生院使用的房屋是上个世纪60至70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据统计,目前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15366.3m2,其中危房面积达3808.6m2,占整个用房面积的25%。还有两个卫生院连住房都没有(即马鞍镇卫生院和洒溪乡卫生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生存举步维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卫生事业投入应占到当地国民生产总值的5%,而我县仅2%左右,且呈逐年减少之势,如xx年财政预算为72万元,xx年68万元,xx年64万元,xx年60万元。这些资金用于防保专干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开支后,能够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资金所剩无几。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或内部管理不善、人员包袱重、业务量小,乡镇卫生院负债累累,生存十分艰难。据初步统计,全县卫生院负债达200万元,部分卫生院已资不抵债,其中朗江博爱卫生院、沙溪卫生院、岩头卫生院和王家坪卫生院负债分别达34万元、18万元、20万元和22万元。目前收支略有节余的卫生院仅有4所,收支平衡的7所,14所卫生院亏损。

4、医疗市场混乱,医疗环境较差。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现象突出,部分卫生院门诊过多过滥,特别是农村诊所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现象较普遍。由于农村地域广,农民居住分散,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和漏洞。医疗市场的混乱,既对农村卫生机构造成严重冲击,又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一些部门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四乱”现象比较突出,扰乱了他们的正常经营秩序,加重了基层和群众的负担。

三、加强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对策建议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切实搞好规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农村卫生事业长足发展。

2、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要推进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砸烂“铁交椅”,大力推行公选院长制、竞争上岗制,并对院长、防保专干继续实行末位淘汰制管理,进一步完善院长、专干的业绩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将淘汰的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要创新乡镇卫生院的经营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改变过来由政府包办包揽的局面,并可考虑在稳定公益性营运机构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能人领办乡镇卫生院,用市场的办法促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优胜劣汰,还可考虑把村级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围,探索一体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要深化卫生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岗定酬,按业绩定酬,调动广大职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推动人才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的统一配置,保证各乡镇均有比例合适的技术骨干,保证农民群众“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要逐步开展合作医疗、大病统筹或其它医疗保障制度,改变目前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的现状,确保农民看得起病。

3、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提高整体功能。据测算,初步建好全县乡镇卫生院共需1651万元,其中添置设备793台件、需资金953万元;改扩建房屋1080m2 ,需资金596万元;培训各类卫技人员68人,需资金102万元。解决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筹措数额这样巨大的资金,必须多管齐下,既要调整县乡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卫生事业费的预算比例,又要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还要大力招商引资,鼓励能人、老板和科研人员参与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既要突出重点,抓紧建好四个中心卫生院,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使其成为负责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和紧急救护中心;要统筹兼顾,分批次地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房屋、设备、人员培训等配套建设,完善其整体服务功能。

4、加强卫生法制建设,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增强法制意识,切实加强卫生监管,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继续开展医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和零售药店坐堂行医,纠正超范围行医,严厉打击游医药贩。整顿和规范卫生院门诊过多过滥的问题,一个卫生院最多只能设1—2个门诊,并实行统一管理。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规范药品采购渠道,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切实降低群众医疗成本。

5、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要形成进修学习机制,拓宽进修学习渠道,每所卫生院每年选送1-2名素质较好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更高一级医院进修学习,采取带薪或自费形式到专业院校学习深造,提高业务水平。逐年安排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素质,培养学科带头人,使农村医务人员真正专业化、职业化,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7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在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同时,也向着精神方面的追求,但是,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此,切实保障农村人们医疗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安徽省自近年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在阜阳市韦寨镇“新农合”的实施中仍存在高“参合率”下的低满意度、政策宣传不到位、报销范围窄的严重问题。本实践报告对这些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丰富筹资机制,扩大报销范围,让法律走进新农合等相应对策,以促进当地新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调查时间:

20xx年8月10号—20xx年8月23号

调查地点:

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

调查对象:

安徽省临泉县韦寨镇农民、韦寨镇卫生院

调查方法:

运用走访,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宣传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和防范风险意识,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探索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与农民之间构筑起沟通的桥梁,为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献计献策。在不断的努力实践调查下,深入探讨和总结,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成实践调查报告,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真实的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塣大关注“三农”问题的队伍。

调查意义:

在“关注民生,共建和谐”这一大的社会主题的引导下,响应时代号召,关注社会民生,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并有待完善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研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努力在三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90%以上。安徽省作为一个全国中等发展水平的人口大省,其农村人口比例约为729%,对其新型农合医疗实施现状,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的医保现状。临泉县韦寨镇,又是安徽省中农村医保参合率较高的县区,作为阜阳市新农合的试点,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选择其为调查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可实施性。

实践内容:

在临泉县韦寨镇卫生院,每天看病的人都很多,医院门口停满了各种电瓶三轮车、自行车等,从一个侧面来说,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实施,确实给农民们看病带来了很大方便,由于报销过后,所花费的费用并不会太多,人们不管大病小病,都会往大点的医院跑,因为在他们眼中,大医院的医疗水平有保证,所以新农村医疗合作的实施,真正做到了惠及农民,提高了农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通过对来看病的农民进行采访,他们表示新农合确实给百姓们带来了诸多好处,让人们拥有一个更健康的身体。但同时也表示,新农合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报销落实的慢,惠及面窄等,而对医院医生的采访,他们深切感受到比以前累很多,有时候身体吃不消,确实,医生也是人,需要休息,这就需要医院扩招一些年轻有干劲的医生。对护士的采访,都表示会很累,因为病人太多,大病小病都来医院,但是这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这就需要医院制定出一个合理完善的轮岗制度。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固然好,都是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上述的一些问题,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让这项制度真正为农民造福,让农民的生活和生命得到保障。

那么,结合以上调研所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能够给出什么样的应对策略呢?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政府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政府、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医疗制度试点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让好的制度措施真正造福于农民,提高农民的幸福满意指数。

总之,这次社会实践调查,让我经历了很多,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了解到了我们国家农村发展的进步和存在的不足,希望政府能够积极落实国家的制度政策,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提高整个国民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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