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色的作文是完美体现个性和自我表达的杰出范例,阅读能够培养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使作文更加富有创意和独特性,下面是就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优秀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1
我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可我觉得,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是——书。从幼年时,书就悄悄进入我的世界,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书,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无知的顽童变成了一个有思想、懂事的女孩子。
记得有一次,我通过一星期的努力才得到了一本我最心仪的书。名字叫《木偶奇遇记》,为了赶快知道全部内容,我一有时间,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因此,这本书成为了我随身所带的物品。每当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时,我会感到自己像天使一样幸福。
晚上睡觉时,我会把这本书放在枕头底下,等外面的客厅没动静时,我就会把书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开始和我的好朋友们
“聊天”。我和故事中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共悲伤,和他们共欢乐。每当12点时,我才会恋恋不舍的和好朋友说“再见”了。甚至有时候,我做梦都梦见我和小木偶在开心的玩呢!
是书让我慢慢地认识世界;是书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是书令我开阔视野;是书教给我无穷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读书,我热爱读书,我愿和书做一生的好朋友!使自己走向一个美妙的人生!
戚克家说过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的确给予了我无穷的知识,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有一次我还闹出一个笑话呢!
那时我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魔法小仙子》紫罗兰仙子正在寻找甜蜜咒语,还即将要中了巫婆凶巴巴的咒语,在这紧张关头哥哥突然过来叫我去吃饭,我紧张的说都“:快要死了,还吃什么饭啊!”哥哥听了左右看了一下然后问我谁要死了?看见各个紧张的连汗出来了,我歉意的说:“是书里的紫罗兰仙子要死了”哥哥生气的用手指着我,连话都说不出来。
现在我已经读了许多书了,读了《超级范文》教我怎么样写好作文,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海伦凯勒,告诉了我不要因为自己是残疾而自悲,而要坚强的活下去,看了《三国演义》认识了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心耿耿的关羽。
在书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人类知识的总统”我爱书更爱看书。
书,这个称谓显得非常熟悉,每个人与书都有着不同的经历,我就讲讲我和书的故事吧!
有一次,老师讲了关于高尔基的文章。下课后,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高尔基的书《童年》,我对这本书很好奇,便让妈妈给我买了。
回到家后,我从袋子里轻轻地把书拿出来,饱含这对他的好奇,打开了这本书。那本书很厚,大概有两三厘米宽,书里的字上面都标着拼音。我仔细的看,越看越有劲儿。当看到一串串好事时,我与作者同欢乐;当看到伤心的一幕时,我的心与作者同悲伤。就这样,我与这本书似乎已经融为一体了。
当妈妈叫我下来吃饭时,我没听见,第二,三次再叫时,我才觉得似乎有人在说话,可我还是觉得那是幻想,所以继续看书。但过了一会儿,妈妈大声叫我,我才知道该吃饭了,依依不舍的把书合上去吃饭。
书,是一个很好的话题,它也许是刚出生婴儿的啼哭,是大松树那尖尖而又锋利的松针。
让我们爱上读书吧!它可以陪你走过人生之路,让你飞黄腾达。总之,它有着无限的魅力吸引着我们,让我们找到打开读书宝库的门。
爱上读书吧!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2
我是一个想法很奇特的小姑娘,在刚刚入学的时候,就与别的小朋友想的不一样,他们都羡慕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飘动的红领巾,而我觉得那只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三角形红布,它既不能给我带来任何荣耀,又不能给我添加任何光彩,所以我并不像其它小同学那样,去仰慕那条普通的“红布”。
一年级下半年,我正式成为了少先队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在庄重的入队仪式上,由大哥哥大姐姐们把鲜艳的红领巾系在我们新入队的小同学脖子上,看到其它同学们投来羡慕的眼光,我心中感到无比自豪与骄傲。过了一段时间,我渐渐的忽略了红领巾。一天,我放学回家,闲的无聊,便把红领巾揉成一团,投掷沙发,妈妈见了,批评了我几句,便讲起了红领巾的来历:“在过去,一群苦孩子,在组织的帮助下,成立了劳动童子团。他们在坚苦的环境中,经受着血与火的考验,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少先队的标志,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你一定要珍惜呀!它不是一块普通的红布啊!
在一次学校活动中,一位阿姨在荒乱中被挤掉了钱包,我弯下腰,拣起了那装满许多金钱和十多张卡的钱包,我不住地愣了,这时,我看到胸前飘动的红领巾,想起入队誓言,不能为红领巾抹黑,我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于是,我快步走上前去,并交还了那钱包,阿姨用感激的目光注视着我,旁边的路人都为我投来赞许的目光,阿姨用感激的话语说:“谢谢……你……叫什么名字?”我支支捂捂半天,吐出了一句话,“我……我叫……红领巾”,我就飞快的跑了。如今,这事已经过了多年,恐怕阿姨已忘了我的模样,但我想她一定没有忘记我那条胸前飘动的红领巾。
从那件事起,我真正明白了红领巾的含义。我爱红领巾!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是营养丰富的‘长生果’;书籍,是我们的朋友和知己;书籍,是知识的海洋。书籍对我们很重要!
以前,我并不是那么喜欢读书,我更偏爱小说一些。我觉得文言文很无趣,无非就是一些大道理让我们自己去理解,相对来说,我更喜欢散文,散文写的生动有趣,让人读起来很适宜。因为不是那么喜欢读书,所以不会去读与课本无关的书,只会读小说。
后来老师让我们读一下《城南旧事》这本书,如果不是因为考试可能会考到的话,我就不会读与课本无关的书。读的时候我总是会拿小说与这本书来对比,我觉得小说搞笑有趣,让人读了还想读,相比之下,这本书倒是显得索然无味了,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无非就是一个小女孩经历了种种事情,我认为这很平常啊人的一生总会经历一些事情,磕磕绊绊的,只是人与人的做法和理解不同而已吧!
当我认真读这本书,读到中间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越发好看了,如作者住的地方有个疯子,别人不愿意理她,觉得晦气,都躲她远远的,倒是作者这样一位善良的小女孩愿意,给了这位疯子温暖,提现了作者的与众不同。如那位疯子有位女儿,竟是作者的好朋友,出乎意料的是竟然被作者发现出来了,表现出书的离奇,电视剧的情节竟然会发现在作者身边。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并不觉得这本书平凡又索然无味了,而是有趣起来了。
其实,书有不有趣,在于你自己,每本书都有优点,只是你自己有不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4
我是一个挺喜欢看书的人,并且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那一本本书就像一个随时跟在我身边的一个可爱的小家伙,随时能够给我知识上的所有的补充服务。但由于我经常书不离身,中午的午睡实质上也不过只是换一个地方看书罢了。我就是不顾视力在遮光的窗帘后面借着边缘的一点点光亮来看书,从小学二年级就养成的“好习惯”,终于在四年级导致了我近视的惨案。所以,爸爸很反对我看书这件事,我却十分的坚持。为了能看上自己喜欢的书,我就得跟爸爸打响一场“看书战”,主要是分两个“战略计划”,来一步一步的走向“胜利与成功”。
第一步:“中午的暗度陈仓”:因为中午父亲和我都要求一定要睡午觉,父亲当然打起呼噜来睡觉,我就小心翼翼的、偷偷的拿书出来看,只借着一点点透进来的阳光来辨字,即使辛苦极了,也敌不过看书的极大乐趣啊!但有一次的情况极其惊险,老爸有一次睡觉时可能是不太踏实吧,似乎听见了翻书的摩擦声,就怀疑的快步走过来看,我在电光火石之间就把书塞进枕头下面,假装熟睡,他也有低头来看,还自言自语的问:“真睡假睡啊?”我被爸爸犀利的目光狠狠地“剐”了八分钟。等老爸出门了,心爱的书已经皱的不成样子,而且我现在已经到午托了,看不了书,所以第一步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在我看来,如果没有特殊因素,那我还是完成任务的。
第二步:“上厕所时的瞒天过海”:一天下来,人总得上厕所吧?而且在晚饭大吃一顿后总得上大的,这就成了看书的绝佳机会:于是我在晚饭后,先假装很认真的在散步,然后偷偷的在来回走途中爸爸看不见的地方带上事先准备好的一本又宽又薄的杂志,塞进衣服里,最后直奔厕所,大喊一声“我先上厕所”之后,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因为这些杂志里面都是一个个小故事,看起来时间就可以任意控制。但有一个缺陷:因为蹲厕所的时间越来越长,老爸也一定会怀疑。估计这一个方法也不保险。
为了看书,我可是做了处心积虑的准备。所以,这一场“看书战”也一定会有“二战”。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5
听妈妈说,在我周岁的抓周仪式上,桌上放着书本、算盘、玩具、鸡腿等许多东西。大人们都预测我会先抓玩具,没想到我却抓起书,举到妈妈面前,呀呀地叫着。爷爷奶奶高兴极了,说我是块读书的料。从此,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爱书,也爱读书,有时坐着读,有时趴着读,有时躺着读就连倒挂在沙发上也能读得如痴如醉,只不过是偷偷的。所以不管什么样的姿势,我都能专心致志地读书。
有人叫我是小书迷,我很高兴,因为我喜欢这个称号。当然这样子叫我也不是开玩笑的!
有一次,要去上舞蹈课了,我正在看书,刚刚看到最精彩的部分,妈妈却在这时让我收拾舞蹈包,我说:马上就去。可是,我嘴上这样说,眼睛却没离开书本。等过了十几分钟后,妈妈过来问我:舞蹈包收拾好了没?我一拍脑门,哎呀,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呢?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急急忙忙地去收拾舞蹈包。
有一次洗完澡,我裹着浴巾到房间穿衣服,刚刚打开衣柜,却瞄到了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我的手不由自主地向那本书伸去,拿起那本书,翻开一页看了起来。妈妈走了过来吗,拍了一下我的背,说:你怎么还不睡觉,都几点了?我一脸无辜地看着妈妈。又不是我的错,谁让书那么诱人?妈妈把书一把按下,丢下一句:快去睡觉!就转身气呼呼地走了。我看傻了。但妈妈的圣旨我不敢违抗,乖乖地放下书睡觉去了。
从书中我认识了淘气的马小跳,会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狡猾奸诈的灰太狼。聪明伶俐的喜羊羊最有收获的就是阅读《兴趣语文与数学》,我不但积极参加答题活动,还不断投稿,我的一篇看图写话《灯塔》、《毛毛虫与蝴蝶》还被录用了,真得感谢这些书啊!
雨果说过:书是人类的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伴着这位忠实的朋友,我快乐地长大。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篇6
我,一个酷爱读书的女孩,睡觉看书,吃饭看书,时时刻刻都捧着一本书,因此我过早地戴上一副眼镜。家里的人都劝我少看些书,要保护眼睛,但这些都阻挡不了我对书的喜爱之情。
书一直是我最亲密的伙伴,是我认识世界的窗口。无论是欢喜还是烦恼,是平静还是激动,我只要捧起心爱的书来读一会儿,就能达到忘我的境界。
读书能增广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书是社会生活的反悟意,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我爱夜读。尽管我在寄宿学校受到限制,但在家里,我总有这种习惯。当夜深人静,晚风吹拂之际,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拧开一台小台灯,调好一杯鲜果汁,白天的紧张与劳累忘却了,心灵进入了一种宁静的境界。
那我和书当然有一段故事了:记得一次,我在家里上网,觉得没事干,便拿起《世界之最》看了起来。这本书十分好看,它讲述了世界上任何东西之最—————包括最多,最大,最小,最长……看了一会儿,我觉得肚子十分难受,便拿着书飞快地跑进wc,边上wc边看书,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此时此刻,我仿佛进了那个世界,吃上世界上最大的面包,坐上世界上最长的车,在世界上最深的湖中畅游……这时,妈妈来到wc门口,边敲门边说:“你在里面究竟在干什么呀?”我这才醒过来,“怎么这么臭呀?!”慌慌张张的打开wc的门走出去。
还有一回,那时发生在我读五年级的时候,那时侯邮政购书中心来了个书展,我在那里看到了一本书我喜欢得不得了!但不够钱买。我便下决心:储钱。我足足储了整整一个星期,好不容易积储够28元,立刻高高兴兴地跑去买书。谁知在回来的路上,下起了大雨,我为了不让我的书沾湿,便用衣服包住它。结果,回到家里,我成了“落汤鸡”,书却完好无缺。
我与书的故事真是五彩缤纷,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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