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地调整工作计划可以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我们要在工作计划中预留时间用于自我反思和改进,就职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海监执法工作计划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海监执法工作计划篇1
(一)创新执法格局。
一是市(县)区园林部门联动,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将市管理局行政许可的绿线、附属绿地等内容,与区县园林管理局实现信息共享,以利于区县园林局依据审批内容,及时掌握动态进程,加强监管。二是街道联动,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把街道作为一个发挥协调与整合作用的平台,协调执法部门与街道绿地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强对执法与服务部门的督促和对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三是小区联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小区物业和业主的积极培育,在各个社区陆续成立负责社区绿地环境监督维权等自我管理事务的社区群团组织,从而形成以小区业主委员会为主体的、社区各方面力量参与的社区联动网络,协助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绿地执法等工作,使行政执法更加贴近社区、贴近百姓、贴近实际。
(二)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加大园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爱绿、护绿、建绿的意识,进一步推进城市园林生态化。与媒体联系,主动出击,对绿地法规、绿地系统规划公开宣传,促进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二是抓典型,促影响,针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适时向社会公开通报重大、典型违法占绿、毁绿违法案件,加大舆论监管力度,提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影响力。三是制定规范。针对“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严重影响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管的严肃性,力争尽快出台《园林绿化行政许可批后管理规定》、《小区绿地验收规范》、《园林绿化赔偿和补偿办法》。
(三)加大公众参与。
一是通过开展“进学校、进单位、进工地、进商户、进社区”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宣传活动,扩展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的公众参与意识。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绿地管理,并树立园林绿地执法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二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中介组织和市民走进园林绿化执法,推广小区居民劝导队、绿地小卫士、向社区居民述职、绿地责任单位联片互查等公众参与模式,形成社会各阶层与绿地执法的有效互动。三是建立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园林绿地执法公共关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引导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发挥他们在城市绿地保护执法过程中的特殊作用。拓宽志愿者招募渠道和范围,丰富志愿者参与城市绿地保护工作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建立志愿者参与城市绿地建设保护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自觉维护城市绿地环境的良好氛围,构建绿地保护建设队伍与广大市民水乳交融、和谐共生的局面。
(四)提升执法形象。
一是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行政执法以处罚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在执法中强化服务职能来提升执法质量。下半年我们支队将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支队形象,以更好为广大市民服务。二是抓服务切入点,从执法接待、执法回访和出警效率三方面提升服务质量,做到服务窗口前移,寓服务于执法当中去,讲求工作方法,履行服务承诺,真正树立绿地执法新形象。三是抓绿地执法难点。对难点问题,借势强制执行部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说情、托关系甚至威胁的案件不妥协、不退让,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对当前的城郊结合部绿地保护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深挖监管盲点,确保及时纳入管理范围,做到监管到位。
(五)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在日常执法管理中,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健全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全队人员政策业务素质。二是以班子建设的核心,全面增强队伍的政治和廉洁意识。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浓化学习氛围,使人人都学习,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凡队伍出现问题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检讨责任;三是以提高业务素质为目标,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全队案件流程监控和业务台帐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开展办案竞赛,继续坚持执法质量“五级把关”制度,严格文书校核,杜绝低级差错,实行问题案件审查问责、差错案件剖析讲评,严格执法规范周检查、月通报制度,认真对照《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体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海监执法工作计划篇2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在总结201x年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海监执法工作计划篇3
20xx年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为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综合执法事业更上新台阶,依据党委镇政府和市局相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执法“好氛围”
一是将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综合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下发通知等形式,宣传综合执法的意义,改变镇居民过去对于综合执法的偏见,让群众家喻户晓,支持综合执法工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实施综合执法“大走访”问卷调查。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回访,一方面通过更为贴近群众的方式,让群众认可综合执法,另一方面也能够准确找到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促进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全面推进综合执法,保证执法“无死角”
城镇管理方面。一是以“一点三线”,即镇驻地一个点,104国道、344省道和富源路三条线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清理、取缔各类落地式广告牌、灯箱、黑遮阳伞、广告条幅;拆除店外棚厦和旗幔;严禁噪音扰民;严禁未经批准在店外进行促销活动;所有店铺商品一律入店经营。清理擅自设置、不规范设置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等;对经批准但影响镇容镇貌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改。严禁在道路两侧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其他杂物。规范公共停车区域,严厉查处乱停乱放的行为。严禁破坏绿化苗木,严禁在树上楔钉、晾晒衣物,严禁擅自挖掘城镇道路,严禁擅自筑砌路沿石护坡。同时,在城镇管理执法过程中,结合工商行政方面、公安交通方面、食品安全方面的执法内容,强化对于公共场所无照商贩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侵占道路行为,以及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街头饮食摊档经营行为和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监督管理。
城乡规划方面。重点抓好违法建设。一是全面调查摸底。要对全镇违章违建情况进行调查,按照“统计数量、掌握情况、分门别类”的工作方针,将违章违建的数量、种类、原因等相关情况全面掌握,登记在册,为后期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全面禁止新的违法建设行为。通过定期巡查、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国土资源方面。加强对于非法占地、土地审批、土地复垦、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勘探、开采保护管理;强化对于测量测绘资质、项目、成果的管理,完善对测量标志和相关设施的保护。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重点监管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的行为。
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是加强噪音污染与大气污染的治理。尤其是大气污染方面,配合好镇政府强化对于省道344两侧洗煤企业的扬尘治理。
民政方面。一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彩票管理。定期巡查界桩和界线标志物,严禁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等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二是完善殡葬管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严厉治理。三是强化彩票管理。重点治理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行为。四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检查,重点对配备人员资质、是否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业务、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进行监管。五是社会救济管理。主要是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结合张汪镇的实际,重点规范相关网吧的经营活动,同时汇同张汪镇文物管理所做好薛国故城的保护工作。
商务方面。结合城镇管理,强化对洗染业和酒类流通的管理。
粮食流通方面。强化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的管理,重点做好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监管。严禁无证收购,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以及违法利用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二是加强对于粮食收购者“打白条”的监管。对不及时支付粮款的粮食收购者进行处罚,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三是完善对统计资料报送的监管。重点加强对粮食收购者的粮食经营台账、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报送的管理,尤其是在夏粮收购期间。
三、严格规范执法环节,完善执法“工作流”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坚持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精神,尤其是《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和市局下发的《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具体要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坚持全面取证,构建完整证据链。
二是建立案件审查制度。坚持对案件内容的评查监督,确保每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全面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四、实施区域联合执法,创新执法“新方式”
发挥地域优势,集中执法力量,定期联合鲍沟、官桥、杨庄等中队,开展大型执法活动,“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对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实施强有力的治理。
五、配合政府各项工作,提升执法“满意度”
积极配合镇政府的迎检等相关工作,参与镇政府组织的各项相关的治理活动;关注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量的完成镇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提升综合执法在镇政府和群众心中的满意度。
海监执法工作计划篇4
为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一切事故兼可避免”的理念,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确保全县交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措施,把握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查治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二是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大检查要搞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五是加强专业宣传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扎实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局安全法规科同时对局属各单位所辖行业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县15处码头、22艘客渡船(其中义渡3艘)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县客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年度内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和非法从事公共客运行为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货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货运、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物流站场、危货运输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每月要组织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县公路局、县公路站负责对全县所辖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进行安全生产常态性的执法检查。
县公路质监站负责对全县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局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工地和专业维修作业场内热、冷工作业、专业机械操作,机舱、油舱、水舱等密闭舱室,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各类可燃、可爆、危险品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驾校训练场、教练车,系统内油气站,跨越、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油汽、煤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设施路段,机关办公楼、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台账,及时上报,同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法
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相互协调配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执法检查,以便更好的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在本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领域和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法规科。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行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逐项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有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请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不顺延)向局安全法规科报送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一般隐患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邮箱,重大及以上隐患需将电子档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并报送,局安全法规科汇总后向市局及县安委上报。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和《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监执法工作计划篇5
20xx年,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繁荣文化市场为核心,深入开展“文化执法服务年”活动,以人为本、倾情服务,全力打造文化执法的新名片。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第三个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到来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守法经营的意识,让全社会参与文化市场监督,维护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继续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经营业户档案,做到每户一档。档案内容除文化经营业户基本情况外,还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及安全检查情况、违规经营及受处罚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经营业户信誉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全县文化市场实行分区划片管理,每个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都有固定的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业户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到人,更新管理理念,增强监管服务意识。
四、创新执法模式,注重从日常管理中发现线索和寻找规律,总结经验,主动上门服务,与经营业户建立友好关系,工业滤布变“执法管理”为“执法服务”。帮助规模小、档次低、效益低的业户解决困难。扶持规模大、效益好的业户扩大生产规模,创新发展。
五、研究制定20xx年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县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会议。
六、强化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培养一批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身体健康、心态良好的文化执法队伍。一是开展“执法服务问计于民”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干部群众,重点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群众,公开征集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政策措施、制度保障、载体平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想结合,全面、细致的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提升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三是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活动,并定期到周边先进区县学习。
七、滤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加强演出、网吧、游艺娱乐、打字复印、印刷、包装装潢及文化市场新兴媒体等市场的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秩序,严禁非法出版物在我县印刷、出版、销售。
八、开展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在20xx年年检换证前,举办全县所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班,向广大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宣传涉及文化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运作规程,教育引导其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培训班结束后,分别与各经营单位法人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并对受培训的人员发放《从业人员合格证》。
海监执法工作计划篇6
20xx年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要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着力“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把握新趋势,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的新水平”。要以促进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根本,以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助推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抓业务规范。要紧密结合文化部各项规范化文件,细化管理执法操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是抓形象规范。要在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装备和统一执法文书;三是抓行为规范。加强管理执法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进文化市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今年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的学习训练,全面提升执法技能。9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10月份组队参加全省比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的活动情况和获奖情况将纳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年终考核范围。各地要针对文化市场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和岗位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自学、互帮互学、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和考核,要加强对新颁布实施和新涉及领域的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地督促和引导执法人员由“应知应会”向“行家骨干”转变。各地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三)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要继续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省、市做好全省文化市场视频监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执法系统以及12318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四)完善考核评比机制。继续强化按月考评网吧监管平台运行情况、按季度考评执法数据、案件办理、信息报送、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积极推进执法装备达标配备,按照省执法考核细则,加大对规范化建设等内容的考核权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引导和调动广大管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组织选调各地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评比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提升行政许可服务能力。
二、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五)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涉及范围广、领域多、责任重,不仅需要文化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与配合,还需要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去年市及部分市(区)已经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部门,为实现长效监管、合力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个别尚未成立的地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地要充分发挥文管办这个平台的作用,充分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的机制作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文件处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定期组织重大专项执法行动,共同协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网络和机制。为了有效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近年来,我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积极探索推行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努力构建以市(区)为主导,以乡镇(街道)为依托,以村(社区)为点线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文化市场管理格局。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网络和机制。一是做好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管理职责;二是完善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管理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6月底前完成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市场协管员队伍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有效实现行政管理执法“手臂”向下延伸,起到“补位”作用;三是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的综合治理水平和监管效能。
三、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
(七)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要充分发挥市“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小组”及各地小组成员的作用,积极发现和查处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强化对网络文化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总结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经验。
(八)加强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加强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和动态研究,开展艺术品市场调研活动,推动行业自律与规范。
(九)加强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的管理。积极开展游戏游艺机电子标签化管理工作,强化场所基础性管理工作,科学监管准入机型机种,增强经营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加大管理执法力度,促进全市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的明显好转。
(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的动态管理。强化对市场的动态管理和暗访督查、督办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交叉执法检查和执法工作交流,查找市场管理漏洞,交流管理执法经验。各地要强化日常巡查机制,量化巡查监管频次,结合节庆、假期等重要节点,按照上级安排及本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际,组织专项检查,加强网吧、娱乐、演出、出版物等市场监管和安全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各职能领域的执法工作。各地要按照工作职能,切实履行好综合执法职责,要加强对新执法领域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研究,建立有效机制,协调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各职能领域的执法工作,整体提升综合执法队伍在各职能领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十二)深化网吧做大做强工作。在圆满完成网吧“单改连”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网吧资费优惠和增值服务工作的落实,促进统一网维平台建设,积极为我市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服务。
(十三)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监督和自律、组织和协调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和指导协会规范制度、开展服务。
海监执法工作计划精选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