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遇到一些突发事故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大家知道如何制订一份完美的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就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应急预案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省交通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应急预案。
1.2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广东省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行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1.3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省交通厅应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建立以事发地应急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突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设备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2.1.1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是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与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1)组长:厅长。
(2)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主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厅长。
(3)领导小组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厅综合规划处处长、厅基建处处长、厅监察室主任、省交通工会主席、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厅港航局水运处处长、厅港航局港口处处长、省公路局局长、省航道局局长、省交通集团总经理、省航运集团总经理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审定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2)决定启动与终止省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省交通厅负责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广东海事局、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4)当安全生产事故由交通部或省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部或省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市级、县级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级、县级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
(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单位)相关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2)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3)指导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4)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5)组织有关的应急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参加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6)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7)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8)负责正常上班时间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值班工作,节假日期间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厅值班室负责。
2.1.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发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
2.1.4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由省交通厅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2.2交通厅相关处室职责
(1)厅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行业各类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具体分级标准见4.1.1,下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2)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厅港航局水运处: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厅港航局港口处: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厅基建处: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6)厅综合规划处:负责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
(7)厅财审处: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
(8)厅科技教育处:负责应急救援相关的技术研究、设备开发等科技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
(9)厅人事处:负责应急救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10)厅监察室:按规定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11)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定和送审报批工作。
(12)省交通工会:负责维护应急救援人员的合法权益。
2.3有关厅直属单位职责
(1)省公路局:参与所管辖公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对损坏道路的抢修,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所管辖公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或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2)省航道局:参与所管辖航道内发生的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对堵塞航道的疏通和维护,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所管辖航道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或参与事故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
(3)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组织实施琼州海峡轮渡运输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指导、协调抢险救助和人员货物转移疏运工作,按规定参与事故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
2.4有关交通企业职责
省交通集团:参与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所管辖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运输事故时,负责道路基础设施的抢修和维护,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参与事故责任调查;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车辆、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省航运集团:参与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船舶、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其它交通企业: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支持。
2.5协调与配合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交通企业除履行好应急预案所赋职责外,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安监、交警、海事、消防、卫生医疗、纪检监察和技术监督等部门(单位),妥善、高效地处理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与事故报告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按照可能发生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预警: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可能造成大量的公私财物损毁和人员伤亡预警,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巨大,或者涉及两个以上地级市以及跨省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厅应急办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Ⅱ级(严重):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公众生命安全将构成威胁,并对公私财产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危害的,或者事故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县(市、区),社会影响较大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厅应急办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Ⅲ级(较重):指可能造成损失以及社会影响较小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地级市交通局(委)、厅直属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Ⅳ级(一般):指可能导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但险情尚未出现、行为尚未实施或结果尚未产生,造成损失或社会影响轻微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发布蓝色预警信息。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和交通系统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准确地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本地区、本部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依职权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等。涉及跨地区以上市行政区划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须经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的部门批准。
3.3事故报告
3.3.1事故报告程序
(1)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向事故发生地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安监、交警、海事和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所属地交通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地和事故单位所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如涉外涉港澳台事故、造成严重危害和污染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至省交通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报至市级交通局(委)。
(4)省交通厅和市级交通局(委)接到报告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依据事故类别和需要,向同级安监、交警、海事和消防等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3.3.2事故快报表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交通部门收集、核实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后,负责填写事故快报表(见附件1),按照权限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一级交通部门。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响应级别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一)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可能超出省交通厅应急处置能力,需要交通部启动应急预案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三)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四)Ⅳ级响应
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1.2分级响应层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各级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
省交通厅负责处置以下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1)Ⅰ级(特别重大)和Ⅱ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根据市级应急机构请求,需要省交通厅协调处置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省政府或交通部部署由省交通厅负责协助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交通厅认为需要处置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各地市级、县(市、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参照省交通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各级别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原则上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负责Ⅲ级(较大)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Ⅳ级(一般)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责处置该级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事发地低级别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4.2应急行动
4.2.1应急行动的总体要求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应急工作以属地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安监、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应急运输、道路抢修、人员转移等工作。
4.2.2省交通厅应急响应
(1)Ⅰ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交通厅厅长和主管副厅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重大(Ⅱ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主管副厅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
(2)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发生事故单位属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报告有关信息,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省交通厅在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应急值班室在应急解除前24小时昼夜值班,与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收集整理事故信息,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3)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以下部门派人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厅公路运输管理处、省公路局、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属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其他依据具体情况需要参与的部门。
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厅港航局、省航道局、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属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其他依据具体情况需要参与的部门。
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厅基建处、省公路局(道路建设施工事故)、省航道局(水路建设施工事故)、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属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其他依据具体情况需要参与的部门。
(4)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地县(市、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参照省交通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密切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3应急行动具体措施
各级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和性质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按规定迅速报告事故信息,并请示拟采取的行动;
(2)积极协助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3)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4)积极密切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指挥协调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门对受损公路、河段等交通工程设施的加固、抢修、保畅通等工作;
(6)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7)发布有关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
(8)协调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9)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4.3应急响应程序
4.3.1先行处置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单位)必须快速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请示拟采取的行动,并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救援队伍或者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4.3.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4.1.1和4.1.2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各级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报告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具体的应急行动。
4.3.3应急恢复同时进行
在应急工作中,恢复与减灾行动能同时进行的,有关交通部门应当协同当地人民政府和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
4.3.4扩大应急
当Ⅱ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省交通厅报请省政府和交通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地方各级交通部门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或上一级交通部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3.5特别情况处理
(1)事故跨国(境)的,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事故跨省行政区域的,由省交通厅与有关联的省(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4.4信息共享和处理
4.4.1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采用移动通讯设备,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进行通信联络。县以上应急机构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互联网终端,并利用公用通信网建立通信联系。
4.4.2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救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和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现场信息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采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4.4.3省外信息通报
事故涉及或者影响到本省行政区域外的,由省交通厅及时与所涉及或者影响的省(市、区)交通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
4.4.4涉外、涉港澳台
事故中有外籍或者港澳台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省交通厅会同省外侨办、省港澳办、省台办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
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涉及危险货物运输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应当穿戴具有警示作用的工作服装,防止与过往车辆或救援车辆发生碰撞。
(3)水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应当穿戴救生衣等水上救生设备。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检测、鉴定和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7 信息发布
新闻报道应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属地政府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9 应急结束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由当地政府或相应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交通厅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车辆调度补偿,清理道路,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较大(Ⅲ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一般(Ⅳ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2 保险
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落实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协助资金落实和赔付工作。
5.3 事故责任调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5.3.1事故责任调查
(1)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各级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门按规定参与配合,积极协助调查组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或文件资料等。
(2)各级交通、公路、航道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在行业安全监管范围内的责任倒查,必要时可以授权有关部门或专家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
5.3.2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一)报告内容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抢救有关情况的记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2)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及组织情况;
(4)专业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质及社会资源的调用情况;
(5)事故抢救方案及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结论;
(7)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二)上报程序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情况的总结和报告工作。
(2)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由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完成,在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省安委办及其他有关部门。
(3)下列事故的救援工作总结由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和厅直属各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省交通厅:
a.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事故;
b.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
c.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省交通厅要求报送救援工作情况总结的事故。
上述规定之外的事故救援工作总结的上报及备案范围,由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厅直属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
(4)各市交通局(委)、厅直属各单位每年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汇总分析,并形成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报告,于次年元月15日前报省交通厅。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交通厅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县市区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开发、建立和维护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配备应急移动通信车辆,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并监督通信企业建立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
县级以上应急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加强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遥感系统等先进技术的运用,实现应急指挥系统的智能化和数据化。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做好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建立应急救援设备(装备)动态数据库,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严格执行调用登记制度和补充更新制度。应急救援设备包括:
(1)基本设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对讲机、传真机等。
(2)抢险设备:防护救生服装、挖掘机、起重机、海巡船、巡逻快艇等。
(3)运输设备:专用运输车辆、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等。
(4)道路维修和航道疏通设备:装卸车辆、破拆设备、拖轮等。
6.3 应急队伍保障
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等交通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各级交通部门应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进一步优化、强化以应急专业队伍为主体、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辅助、驻粤部队、武警部队为强大支持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各应急专业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由负责组建部门每年年初向应急救援有关部门通报,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应急有关部门报告备案。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并掌握所辖区域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统一规划和调度。
6.4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省交通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发生Ⅲ级(较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发生Ⅳ级(一般)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6.5 物资与技术储备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并适时进行更新,保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与供应。
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通过相关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全省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的联网与共享;建立专业人才与专业队伍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特长、联系方式、住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技术水平。
6.6 经费保障
各级交通部门(单位)和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的企业,应当设立应急救援基金;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下级交通部门(单位)及所辖交通企业设立应急救援基金。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省交通厅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所需专项经费,以及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经费,应列入省交通厅财政预算。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拓宽筹资渠道,组织社会捐赠,积累应急使用资金。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省交通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对交通行业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7.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机构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3 演习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习。演习后应当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新组建的应急队伍一般每半年演习一次,已有应急工作经验的应急队伍一般每年演习一次。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省交通厅。
省交通厅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8.2 监督检查与奖惩
省交通厅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2.1奖励
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应急预案篇2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需要和形势需要,设立新街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职能小组。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相关负责人担任。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和5个职能小组的协调安排。
2.抢救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排险救援器材、设备、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严格控制有害渠道,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隐患监测与事故报告
(一)隐患监测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关动态信息。
(二)事故报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政府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
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安全应急预案篇3
为了更加有效防范和及时、有序处置学校校园师生安全、财产安全等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及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中西部万名农村寄宿制学校校长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家“两基”办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学校管理的要求,我校在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饮食管理、住宿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防范范围
我校安全防范范围主要是学校校产安全和师生安全。
学校校产指校园设施、财务管理室、财产管理室、图书室、信息技术教室等。
师生安全指师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校内伤害事故及其它伤害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触电、危房、危墙倒塌、失火、地震、治安刑事案件及涉及师生生命的各种安全事故。
二、成立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1、六小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马思东
副组长:李淑琴、吕耀奎、李晓娟
组员:李天智、武有荣、王晓萍、赵春光、李根莽、唐建华、于小琴、李德文、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李天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校委会工作人员和各位班主任组成,具体负责校内、校外、夜间护校的日常安全工作。
2、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的职能:
(1)发生安全事故时,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意见,执行组长的决定、指令,现场指挥处置;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质,指挥现场救护。
(4)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5)负责善后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3、班主任职能
根据安全责任书中的要求,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对事故做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理。
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1、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处置,根据不同事故类别,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班级组织实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治安刑事案件、伤害事故等事故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政教处、大队部、各班主任等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2)危房倒塌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财产失窃事故、食物中毒由治保室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总务处、校医室、班主任等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政教处、大队部、班主任负责实施。
(4)学校领导、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党支部、工会负责处理。
(5)网络安全工作由教务处、信息技术组负责处理。
(6)中考、高考等组织的考试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教务处负责处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可随时指令各部门协同参与处置。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
组长:马思东
组员:赵春光、李德文、唐建华、各班班主任
职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
组长:李淑琴
组员:王晓萍、胡金霞、袁冬芸
职责: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
组长:吕耀奎
组员:于晓琴
职责:保持与上级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晓娟
组员:李根莽、彭固宝、张进武、牛晓辉、王德军
职责: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
组长:武有荣
组员:刘国民、康宁宇、卢广斌
职责: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
组长:李天智
组员:陶文奇、魏广贵、黄秉德
职责: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随时听候组长的调动、使用。
四、安全事故的报告与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教育局办公室,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五、安全事故处置的程序
1、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织。
2、做好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3、做好情况通报。
4、开展事故调查。
六、其他事项
1、各部门按照本预案,根据不同安全事故承担应急工作职责,做到临阵不乱。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李芳(园长)
副总指挥:胡芳(助理)
成员:全体班主任,配班教师和保育员。
二、预防措施
1、活动前对幼儿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由活动主管领导及班主任负责。
2、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集体活动的全过程,由活动主管领导负责。
3、需要车辆的活动,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在园幼儿园外集体活动服务,由园长联系。
4、活动前,园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由邱丽丽负责。
5、把园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游公司,并要求旅游单位为参加此次活动的全体师生购买保险,由主管领导负责。
三、应急程序
在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告街道教办,可先口头后书面。园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然后报街道教办。由胡芳负责。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幼儿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由全体班主任教师负责。
3、如果在活动中发生其它事故,组长指挥组员或带队老师进行救治。事情严重马上找110、120、119援助。
4、重大事故的处理移交上级相关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幼儿园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5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外出活动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我园根据《辉南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精神,集合本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凡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班级要向幼儿园园长室报《安全预案》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活动前讲清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全班教师必须全部参加,维持活动的秩序。
7.凡全园性活动,要向教育局申报的《安全预案》批准后方可开展。
二、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报警
2、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并在事故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向领导报告,该报警的要立即报警。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1、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幼儿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
2、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紧急启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深入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同时,立即逐级向上报告。
四、工作机构和职责
五、组长:王莉(园长)
电话:18539038066
副组长:包莹(校长)
电话:15037468087
1、社会稳定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李莉
主要职责:协同县教育局、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幼儿园的政治稳定工作。
2、校舍及教育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陈磊
主要职责:协同建设、消防等部门与街道办事处负责学校火灾、校舍、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3、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李新建
主要职责:协同各级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及疾控中心负责学校交通事故、食堂卫生、卫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4、学校教师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郭均辉
主要职责:协同公安等部门,负责学校涉及教师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我园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月”活动,现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线,突出“安全伴我在校园”的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总体安排:________
第一阶段: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制订活动方案、宣传发动、建章立制、安全自查;
第二阶段:主要活动内容包括: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教育活动全面展开;
第三阶段:主要活动内容包括:迎接上级检查,学校安全月活动总结。
三、活动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1、广泛宣传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校产使用与保管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充分发挥主题班会等阵地的作用,大力加强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让幼儿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
3、提高幼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4、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增强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意识,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处理安全问题的能力。
(二)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幼儿园德育工作,使养成教育在细、严、实上下功夫,找准安全问题,加大改进措施,突出交通、饮食、用电、用气、校产的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消除隐患,防范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2、各班建立安全检查负责制,由班主任负责本班安全知识宣传、常规检查及报告工作。
3、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进一步强化纪律和安全意识,使家长广泛参与到学校教育管理中来。
4、拟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方面讲座,用身边的例子说服教育学生。教给学生基本的保护常识和技能。
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1、加强校产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⑴全天候对校舍、校产及教学设施、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无事故发生。
⑵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校内消防设施的检测与维护。
⑶加强用水、用电管理,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2、做好综治工作。
⑴加强综治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防范意识。
⑵加强值班人员管理,严格夜查制度。
⑶密切联系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
3、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
4、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安全应急预案篇6
大家都知道医院的人口比较密集,假如医院发生了火灾,医院的护士病人可能会一团乱麻,不知所措,这种情况引起的后果会很严重的。这种情况也会给医院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让大家认为这个医院的安全隐患意识不够。因此,现代的医院在为各大群众提供良好医疗条件的同时,也同时应当做好安全措施,预防火灾的宣传也应当加大宣传力度。
1、医院火灾的危险性
因为医院的人数较多,所以需要疏通的人流较大,同时解救他们的难度就会相对提升,对于医院人员的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火势在医院中很容易就会蔓延,医院的住院区域的建筑都是中间为大厅,然后两边都是各个的小隔间,楼层比较多,同时因为医院的病人比较多,当病人过多,单间放不下的时候,有些人就不得不住在医院的楼道了。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必然影响人员疏散,从而导致火灾的大范围蔓延。如果突然发生了火灾,很难及时的疏散医院内的人员,火势容易迅速蔓延,难以控制,给消防人员的救灾工作带来困难。
许多医院年代已经久远,那些电气线路逐渐老化,大功率使用电路,超过电荷的正常用量。况且随着现代人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变,人们吃的地摊上的小吃,快餐,都影响着人们的健康,使他们的身体素质和原来的那些人的身体素质大不一样。随着医院的生活环境和医院的治疗条件的提高,这些医院的医疗器械也比原来多了许多,原来那些仪器查不出来病,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大多疾病医院也都能找到相应得原因。科技越来越发达,但是病人也越来越多。一些医院长时间没有更换电线,导致电路老化,且临时病人乱拉电线,插排,使用各种大功率,使电气线路超负荷使用,或者电线之间发生各种连线,电线外膜风化使得线路容易短路,造成火灾的发生。
2、医院容易出现的问题
现在医院的住院区域,占地面积有限,疏散通道不是那么畅通,且一般医院的安全出口通常晚上会上锁。原因一就是医院的病人比较多,并且医院的病床床位比较有限,为了可以更及时的对病人进行救治,一些医院只能在医院的楼道或者一些病房内增加床位,医院人员复杂,且通道特别拥堵,这也是在发生火灾时,难以疏通的原因之一。二是在晚上,为了保护医院的财产安全与病人的生命安全,夜间医护人员人为将安全出口锁闭,假如真的发生火灾,被锁在里面的病人必然会遭遇很大的难处,甚至可能会付出生命代价。
医院的消防人员执行起来工作,比较困难,因为医院的特殊性,医院必须24个小时工作,不能断电,消防监督的工作人员,就需要对医院的一些电路进行监测和定时检查,但是在检测时,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全面检查,使其存在安全隐患。另外,医院对于人民生命安全非常重要,对于医院的安全保障,也必须时刻重视,对于一些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就需要从根本上消除,保障人们的安全。
医院的有关管理人员不能够正确认识到消防意识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且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消防防护措施做的`不好。一是虽然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但是现在的社会腐化太严重,各个事业单位不再是把别人得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更加注重的是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不注重病人的安全和健康。当消防部门对其提出相适应的建议时,医院的负责人对其意见也只是口头答应,不去真正得落实,以至于这种隐患变得越来越大。二是单位消防措施坐的不好,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对其宣传力度不够大。
3、对于医院火灾预防的建议
从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防火意识,对于火灾安全问题,引起重视,从管理制度上,真正的体现出来,并且,应该对医院的一些电路定期全面检查,保障电路的安全性,避免由于漏电,引起火灾。当真正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的提醒医护人员发生火灾,抓紧采用补救措施。
医院应该找那些专业人员对于医院的医生护士等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具备一定的防火意识自己对于火灾发生时的紧急应对措施,从根本上避免火灾的发生,即使发生火灾,也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另外,培训他们及时救护病人的能力。医院与此同时也应当时常组织医护人员熟悉防火风险,让他们积极人员疏散演练。
医院也要重视防火知识的有关宣传工作,在医院中,宣传防火,使医院内的人员,可以了解到火灾的危害,以及具备一定的防火意识,医院的一些管理人员也可以请消防人员到医院进行定期的宣传讲解,扩大宣传范围,加强防火力度。
4、安科瑞限流式保护器与智能安全配电装置介绍
4.1产品概述
4.1.1ascp200-1型单相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
电气防火现代医院的消防安全状况和火灾预防对策限流式保护器可有效克服传统断路器、空气开关和监控设备存在的短路电流大、切断短路电流时间长、短路时产生的电弧火花大,以及使用寿命短等弊端,发生短路故障时,能以微秒级速度快速限制短路电流以实现灭弧保护,从而能显著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使用场所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ascp200-1型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是单相限流式保护器,大额定电流为63a。可广泛应用于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娱乐场所、寺庙、文物建筑、会展、住宅、仓库、幼儿园、老年人建筑、集体宿舍、电动车充电站及租赁式商场商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甲乙丙类危险品库房等各种用电场所末端干、支路的线路保护。
4.1.2aisd智能安全配电装置
aisd系列智能安全配电装置是安科瑞电气有限公司专门为低压配电侧开发的一款智能安全用电产品,本产品主要针对低压配电侧人身触电安全事故、线路老化、漏电引起电气火灾等等常见隐患而设计。
产品主要应用于学校、教育机构、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敬老院、酒店娱乐、商场商铺、企事业单位、家庭电器等各类低压用电的场合。
4.2产品功能特点
4.2.1ascp200-1型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主要功能如下
短路保护功能。保护器实时监测用电线路电流,当线路发生短路故障时,能在150微秒内实现快速限流保护,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过载保护功能。当被保护线路的电流过载且过载持续时间超过动作时间(3~60秒可设)时,保护器启动限流保护,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表内超温保护功能。当保护器内部器件工作温度过高时,保护器实施超温限流保护,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过欠压保护功能。当保护器检测到线路电压欠压或过压时,保护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可预先设置是否启动限流保护。
配电线缆温度监测功能。当被监测线缆温度超过报警设定值时,保护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可预先设置是否启动限流保护。
漏电流监测功能。当被监测的线路漏电超过报警设定值时,保护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可预先设置是否启动限流保护。
保护器具有1路rs485接口,1路2g无线通讯,可以将数据发送到后台监控系统,实现远程监控。监控后台可以是安科瑞b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也可以是安科瑞acrel-6000安全用电管理云平台,或第三方监控软件或平台。
4.2.2aisd智能安全配电装置主要功能如下
供电稳定性。负载端发生单相接地故障,装置报警,系统可持续供电,不会切断电源。
供电安全性。装置可以把系统的漏电流限制在很小的级别,人体无意触碰到供电线路,不会造成触电事故。
限流灭弧。系统发生短路故障,装置能快速切断电源,不会出现电弧火花。
过载保护。装置监测到系统过载,可以及时切断电源,避免因过载引起线路故障。
电压监测。装置实时监测系统电压,发生过、欠压时,发出报警信号,可以设置是否切断电源。
报警功能。在系统发生短路、过载、欠压等异常时,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
事件记录。装置存储30条事件记录,可供用户查询。
通讯功能。装置配置rs485通讯接口,modbus-rtu协议,可以远程读取相关数据。可选配无线通讯模块,无线方式将数据发送到云平台。
4.4产品使用注意事项
4.4.1ascp200-1型单相电气防火限流式保护器
在选用限流式保护器时,限流式保护器的设定的额定电流应该与其前上级的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保持一致。例如,当限流式保护器输入端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为32a时,应将限流式保护器的额定电流设置为32a。为保障限流式保护器的正常使用,严禁将其使用于与其前端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不匹配的配电线路中。
ascp200系列采用限流式保护器采用壁挂式安装,可以挂墙安装,也可以安装在箱体内,应确保安装场所无滴水、腐蚀性化学气体和沉淀物质,并注意环境温度和通风散热。
为确保可靠连接,接线时应按接线图进行,同时为了防止接头处接触电阻过大而导致局部过热,也避免因接触不良而导致保护器工作不正常,线头应采用合适大小的u形冷压头压接后,再插入保护器相应端子上并将螺钉拧紧压实。
保护器内部带有交流电,严禁非专业人士擅自打开产品外壳。保护器在使用期间,若被保护线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故障而被限流保护时,保护器仍处于带电状态,不允许随意碰触用电线路的金属部分。待检查线路,并排除故障后,长按保护器的复位按键约2秒钟,使保护器恢复正常运行时。
当保护器因超温而发生限流保护时,则可能是因为负载电流过大,环境温度过高或通风散热不良等原因导致,可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等保护器温度降下来后,再长按复位键,使保护器复位,恢复正常运行。
4.4.2aisd智能安全配电装置
在选用智能安全配电装置时,装置的额定容量应该与后方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保持一致。例如,当智能安全配电装置的额定容量为3kva时,后方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应不超过3kva,严禁将其使用于额定容量不匹配的配电线路中。
智能安全配电装置器采用壁挂式安装,可以裸机挂墙安装,也可以落地安装,应确保安装场所无滴水、腐蚀性化学气体和沉淀物质,并注意环境温度和通风散热。
接线时应按接线图操作,同时为了防止接头处接触电阻过大而导致局部过热,也避免因接触不良而导致装置工作不正常,应确保装置相应端子接线拧紧压实。
严禁非专业人士擅自打开产品外壳。
5、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医院消防安全和预防火灾是十分重要的,医院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与火灾的问题。相信我们国家的医院消防和火灾预防制度会越来越完善,病人会越来越安全。
安全应急预案篇7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让学生充分了解火灾中各种逃生自救的办法提高学生的自救意识。
二、教学内容
(一)学习自救知识,几种逃生方法:
1、关门求生。
2、测试门的温度。
3、从窗户逃生。
4、高层建筑火灾逃生。
5、公共场所火灾逃生。
6、安全出口逃生
(二)教师介绍火灾报警须知:
1、牢记火警电话“119”,事发时可用任何一部电话打119(注:无论欠费与否)。
2、火灾情况要报详细:xxx单位、xx区xx街xx号发生火灾,xxx物质在燃烧,火势很大,请速来扑救。
3、要派人来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三)教师引领学生在校内考察逃生路线
a)制作逃生路线图。
b)制作逃生路标。
(四)深入学习火场逃生十三??
第一诀: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第二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第三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第四诀: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第五诀: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第六诀:不入险地,不恋财物。
第七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第八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第九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第十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第十一诀: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第十二诀: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第十三诀: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五)组织学生研究探讨火灾时人心理与行为的误区
三、作业:
制作一期防火自救的墙报。
安全应急预案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镇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第三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在镇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具体要求: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
第四条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主任。
第五条应急处理指挥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报告制度
第六条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区农机监理站(0935--8212271手机:13389452279)。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监控预防机制
第八条农机监理站应当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乡村道路以及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重大危险区段的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其他
第九条本预案是农机监理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应急预案参考8篇相关文章:
★ 电梯应急预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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